10月22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公证职业发展的中法比较”研讨会在该院召开。正在该院访问的巴黎公证人公会代表团成员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冯玉军等参会发言。
巴黎公证人公会副主席吉罗姆·柯罗先生对法国的公证行业的发展现状、公证文书的效力等相关情况作了介绍。法国现有约1万名公证人,5万名公证辅助人,6000余所公证事务所,每年约需处理2000多万件公证案件。法国公证人与法官、检察官、律师共同构成法国的法律职业群体。法国法律中规定了大量必须公证的事项,主要涉及不动产交易、婚姻家庭生活、继承赠与行为、公司业务等关系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安全的重要环节。同时,其又有着严格的准入机制和完善的监督制约体系,诸如客户监督、行业协会监督和检察官监督制度,保证了行业自律性和公信力。吉罗姆·柯罗同时也表示,希望加强与中国尤其是司法界的沟通。
肖建国对中法公证制度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对比,并认为我国公证行业发展存在障碍的主要原因有:一、中国在以往的经济生活和法治实践中过分倚重于事后救济的解决方式,而没有充分重视事前预防的制度设置。二、中国公证行业资格准入门槛过低,导致业内人员执业水平、职业道德良莠不齐。三、法国对公证人员的执业保护值得借鉴。在法国,法律为公证人员保留了专属的执业领域,以保证其执业收入和地位。在中国则没有此项制度,存在公证人员竞相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现象,损害了自身形象和行业公信力。冯玉军则认为,公证制度改革乃是当前中国社会改革的突破口之一,建立健全的公证制度乃是当前明确产权归属,节约诉讼资源,降低交易成本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