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居住证制度问题有了新的进展。10日,在全国政协“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形成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今年将报国务院审定。(3月11日《京华时报》)
备受民众期待的居住证管理新政呼之欲出,表明社会诟病已久的暂住证时代将彻底划上句号。从河北等地先行试水情况来看,居住证与暂住证相比,实现了质的嬗变,表明外来人口不再是寄居城市的过客,而成为名符其实的城镇居民。特别是,居住证也完成了功能转换,由过去是外来人口的一项义务,变成了如今的一种权利;由过去仅单一地对外来人口进行管理,变成了如今的既进行管理又提供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
不可否认,要求外来人口办理居住证,既可掌握城市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又便于城市对他们进行有效管理和提供服务,对于城市及外来人口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但在暂住证变身居住证之初,对于外来人口来说,居住证还是一张可有可无的白纸,尽管城市管理者欲在上面写下美好的愿景和庄重的承诺,但是,外来人口非但未能真正享受到居住证带来的城市福利,反而给自己头上又多上了一道“紧箍咒”。这也是外来人口对办理居住证态度消极的关键所在。
可以预料,随着居住证管理新政的出台,居住证将由过去的一张白纸华丽转身为一张“权益证”,成为城市为外来人口提供积分入户、就业创业、劳动保障、住房安置、医疗卫生、子女就学、证照办理等多重服务的“通行证”。如果政府能够不折不扣地履行诺言,想必居住在城市的非户籍人士都能够认真配合,积极主动地去办理居住证,过去由城市管理者苦劝、甚至强制办理的尴尬局面也将就此终结。
可见,激励比惩戒更有效果。与其采取强制手段“逼”着外来人口办理居住证,不如赋予居住证更多的城市福利与人性关怀。比如,将居住登记与入户、就业、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重要城市福利挂钩,使其成为必要条件;特别是要将外来人口与本市居民同等对待,不歧视,多关爱,让他们分享城市公共福利和发展成果,从居住证中真正得到实惠。只有这样,居住证才会成为外来人口的“权益证”,像身份证一样不可或缺。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