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居住证,有三条途径
有效期分一年和三年,办理所需材料不同
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一是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地址是http://123.232.43.169),在网页的左上角点“个人居住信息申报”,进入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其中带红*号的为必填项,最后确认并提交个人信息即可;二是可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现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必须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携带有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现场申报居住登记后,方可申领居住证 ;三是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携带有关材料到公安机关委托的用工单位、社区、村(居)委会现场申报居住登记后,方可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有效期分为一年和三年。
办理一年有效期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为: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3、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
上述2、3项只需提供其中材料之一即可。
办理三年有效期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为: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3、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
4、已购买房屋证明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居住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有了居住证,可享这些权益
暂住证改为居住证,一字之差到底会享受到哪些权利呢?《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了流动人口享有的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其中包括流动人口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且现阶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提供的一系列公共服务内容,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了条件,有了实质性的突破。
流动人口依法享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就业信息查询等服务;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保障;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规定的对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政策;居住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的表彰和奖励;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
流动人口持有居住证,还可享有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具有本省户籍且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依法参加居住地社会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但一些群众关注的问题比如教育、购房等,明确由设区的市政府确定具体内容。
文/记者 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