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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延长5年医保缴费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2012-10-30 15:33: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信息时报 

  广州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拟从现行的10年延长到15年。昨天,《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缴费年限延长正式进入立法程序。条例除了延长最低缴费年限,还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欠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三个月内补缴的,给予计算缴费年限,并可追溯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超过三个月补缴的,给予计算缴费年限,不予追溯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条例

  重新规定应缴费至退休年龄

  条例此前在征求意见时规定“参加职工医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市累计缴纳保险费年限满十五年的,不再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市人大财经委认为,此种表述易产生“医疗保险缴费满15年就不需要再参保缴费,可以终身免费享受待遇”的误解。

  为避免歧义,条例重新规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参保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本条例实施后首次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市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达到十五年以上的,享受退休人员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在本市继续参保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本条例实施之前已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其最低缴费年限仍按十年执行。

  社会医疗保险拟分5个档次

  条例规定建立医保资金来源多渠道、缴费和待遇标准多档次、满足各类经济社会人群基本医疗需求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即,今后医保缴纳有望与缴纳公积金时可自主选择缴存基数一样,参保人可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缴费额度和报销比例。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解释说,在下一步制定条例配套实施办法时,广州将遵循“缴费负担不加重,医疗待遇不降低、运行体制不冲击,新老制度不脱节”的原则,拟将社会医疗保险按不同的缴费标准及相应的待遇标准具体分为五个保险档次,实现真正意义的“一制多档”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十个月内制定。

  据了解,目前广州的医保主要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建立“一制多档”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后,就打破了人群身份(职工和居民)和城乡二元结构,开辟制度通道,居民也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医保。

  居民参加职工医保保费自付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应缴纳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担;其他人员应缴纳的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由个人和各级政府按规定比例分担,但选择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应缴纳的保险费由个人全额负担。

  市人大财经委解释:由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年缴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按月缴费,如果居民选择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按照政府财政预算有关规定,现阶段难以实现政府按月资助,且考虑到选择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居民经济收入水平较高,因此明确其他人员应缴纳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由个人负担,使本法规更具可操作性。(记者 朱小勇)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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