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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 打造民生检察

2012-10-30 12:13: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近两年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院坚持把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有效利用检察建议、联合执法等举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收到良好效果。先后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2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一、建立机制,精心组织,着力夯实工作根基。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规定》,明确监督的权限、范围、形式、内容和程序等,突出以民生领域的行政执法活动为监督重点。积极同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和协调,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制度宣传讲解,形成实施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民行、预防、反贪、反渎、侦监、控申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形势分析和案件督导等经常性工作。工作小组实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形势分析月例会制度,及时分析把握工作形势,优化监督举措。三是加强线索收集。多渠道收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线索,通过查看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找线索,通过上级院交办案件挖线索,通过检察联络员和检察信息员查线索,通过“民生检察信箱”、“检察长信箱”收线索,切实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线索收集上来。近两年来,区检察院仅从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报刊渠道获取餐饮餐具消毒、“地沟油”、“毒胶囊”、滥用亚硝酸盐和劣质香水等11个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线索。

    二、多方协作,凝聚合力,着力强化监督举措。一是建立纵向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主动向市院民行、预防等部门汇报案情、反馈工作信息,尽力争取工作指导和支持,形成上下一体的协作办案的工作机制,提高把握监督工作原则、突出监督重点的能力,增强监督实效。如今年5月份,市院民行部门以督办形式参与区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毒胶囊”问题整治的检察监督,有关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61人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7家、零售企业88家、医疗机构44家,督促清理下架胶囊药品5213盒、472板,检察机关对社会问题的反应速度和监督力度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二是建立横向联动协作机制。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院内进行案件信息共享,形成了以民行和预防部门为主导,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和研究室等部门积极参与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体系。三是建立问题联解机制。针对行政执法单位、部门工作专业性强,且一个民生或社会问题往往涉及多个单位的实际,区检察院对一个问题涉及到的多个部门同时分别发出检察建议,必要时组织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等,加强问题各环节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通过问题联解,有效解决职能交叉类民生问题。如区检察院在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针对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同时分别向区综合执法和卫生等6部门和学校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以联合执法形式开展集中整治,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跟踪监督,狠抓落实,着力保障整治效果。一是注重事前调查,找准问题症结。2012年2月,在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滥用亚硝酸盐问题进行整治前,区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餐饮单位、火锅店、食品市场和居民区等,围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盐务等部门在业务宣传、规范化管理、职能衔接、监督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调研,形成了《亚硝酸盐食品存在的原因、危害》专题调研报告。该报告提出的整治对策,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采纳。两年来,区检察院共针对12个民生问题开展调研形成专题报告,有效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为职能部门开展整治活动提供了参考依据。二是注重过程参与,推动问题整治。近两年来,区检察院在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开展的“地沟油”问题整治、济宁市汉任城王墓管理所开展的“汉任城王一号东汉墓”周边环境整治等多项活动中,主动保持与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积极提供司法服务并在重要环节派员参与,及时全面地掌握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加强对民生问题背后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收集。三是注重案后回访,防止问题反复。着重从了解被监督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角度,对已经整治但容易产生反复的民生问题,通过走访、调查和检察工作联络员、检察工作信息员反馈等方式、途径及时了解掌握,适时向有关部门再次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消除不良苗头,巩固整治效果。如对餐具消毒、网吧管理等多个已经检察监督进行整治又重新出现的问题,根据掌握的信息再次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问题苗头,巩固整治效果。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韩庆鹏

[责任编辑:陈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