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关键在于落实
——专访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司
杨司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男,汉族,1956年5月生,河北省藁城县人。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公安局刑警队刑警、组长,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政治部副主任、副局长,1996年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党委书记,1997年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0年4月至2012年1月,任山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公安厅厅长。2012年1月,任山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2月任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
杨司有着从警36年的不寻常经历,长年在北国边陲担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要职。走进他的办公室,不经意间书架上摆放的几幅装帧精美的照片映入眼帘,那是杨司和赴晋视察工作的领导同志的合影。身着警服的杨司沉稳持重。稍事寒暄,访谈便步入主题。
跳出检察看检察
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厅长到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职位变动,“角色”转换,您如何看待?
杨司:从警36年,对公安工作可以说是非常熟悉,也饱含深情。有幸到检察机关工作,是组织的信任、人民的托付,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公安工作和检察工作分工不同,职责有别,二者都是我国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基本面”是一致的。
记者:您到任后很快就下基层调研,确定工作思路。
杨司:只有经过调查才有发言权。到省检察院工作8个月来,走了大同、朔州、忻州等几个地区,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走访了部分基层群众,了解到基层检察工作的实情。总的感觉,在高检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历任省院党组和全省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山西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了大量工作。山西检察工作基础扎实,队伍整齐,有些工作走在了全国检察机关的前列。
调研中也发现,部分检察院的检察长存在着固步自封、小进则满的思想,影响了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经过与省院党组成员交换意见,我们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我提出要“跳出检察看检察”、“跳出山西看山西”,从全国的视野、全局的角度审视自己,摆问题、找差距,找准定位、把握方向。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全省检察工作的思路,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即执法办案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涉检舆情引导应对工作、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培训、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
记者:六项重点工作缘何要突出强调执法办案?
杨司: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办案机关,检察职能通过办案得以体现。从这层意义上讲,案件是检察机关的“细胞”。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案件质量。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各级检察长,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办案上,把主要力量投入到办案中,以执法办案的成效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我认为,公安机关有大量的社会管理工作,而检察机关则有所不同。检察机关只有办好分内的、管辖范围内的每一个案子,检察工作才算做好了,才算尽到了职责。
记者:强化办案工作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杨司:今年以来,我们坚持“四抓”,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抓重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和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两个“拳头”。1月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58件1487人,案件数和人数同比上升14.8%和18.1%;公诉工作的各项考核指标同比都有了明显进步。
二是抓薄弱环节。民行检察是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但不能长期停留在“薄弱环节”。我们通过举办民行检察培训班、召开律师座谈会、开展民行检察宣传活动等措施,拓展监督领域,开辟监督渠道。提起抗诉、支持起诉、督促起诉以及执行监督等工作全面开展,1月至8月,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原审裁判改变率达到82.5%,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同比上升14.8个百分点。
三是抓执法规范化。实行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拓展内部和外部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抓执法为民。既然是“人民检察院”,就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虚心听取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
记者:山西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目前尚未开通省级检察专线网,如今此项工作进展如何?
杨司:检察信息化是科技强检的核心内容,关系到检察工作能否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能否跟上时代发展步伐,能否实现科学发展。山西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一度比较滞后,基本上还属于初始阶段,成为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
为了彻底扭转这种局面,省院党组提出,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我们研究制定了《山西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实现信息化建设目标,达到全国一流水平。今年9月3日,省检察院与联通公司举行了专线网线路租用签约仪式,启动了专线网建设。整个系统建设项目包括:检察室分支网络、高清视频传输系统、专线语音电话系统、数据中心、门户网站群系统的建设。
同时,在太原铁检分院、太原市院、晋中市院、忻州市院做好先行试点,以科技进步为“推手”,带动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点线块面”结合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
记者:修改后刑诉法即将实施,山西省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
杨司:刑诉法修改对于完善国家法制,推进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我们重点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抓全员培训,采取“点、线、块、面”相结合的方式:“点”就是要求各级院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线”就是要求省、市两级院各业务部门明确本业务条线学习培训的范围和重点;“块”就是要求各市分院邀请专家学者组织业务讲座、网络培训、岗位练兵,开展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出庭、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适用等实务探索,积累实践经验;“面”就是要求各级院要做好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达到吃透立法精神,学懂法条要义,熟练掌握重点环节和关键程序的目标。
另一方面是抓实战演练,我们选择太原市院作为试点单位,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的要求先行先试,然后召开观摩现场会,推广经验。目前,太原市院在广泛收集信息、跟踪最新成果、全面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已经确定了审查逮捕必要性量化评估、参与命案现场勘验检查、公诉案件庭前会议、公诉环节非法证据排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全程全面全部同步录音录像、保障辩护与代理诉讼权利等20项先行先试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15项工作制度,试运行14项工作机制,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所有人都应胸怀坦荡
记者:省院机关同志说,现在会议少了,而且会议越来越短;还有的人汇报工作因为冗长而被您打断,是这样吗?
杨司:。我到任后提出,当前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抓落实!要减少会议和文件,把大家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腾出时间抓具体工作。业务部门有的同志说我这个检察长“不好应付”,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应付”,我只是忌讳工作讲空话、套话。在听取案件汇报时,要求案件承办人不要照本宣科,尽量口头汇报,目的在于提高工作效率,督促办案人员吃透案情,把案件办扎实。
今年初召开的一次检委会上,在听取关于命案必须到场监督实施办法执行情况汇报时,我明确指出,制定规范性文件,一是要考虑与修改后刑诉法的衔接,二是要考虑办法的可行性。对所有命案的侦查工作实行现场监督,对提高命案的办案质量意义不言而喻,而以目前检察机关的人员、装备情况,恐难完全实现,如果做不到,就暂时不写,但要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记者:对省院班子提出“六讲”的要求是出于何种考虑?
杨司:省检察院领导全省检察工作,班子是“首脑”、核心,必须给予更高更严的要求。为此,我要求省院领导班子成员做到“六讲”:讲政治、讲责任、讲团结、讲纪律、讲民主集中制、讲廉洁。此外,还提出了“一岗三责”的要求,班子成员既要管好政务,又要管好事物,更要对所办案件负起责任。
我曾说过:“要搞‘阳谋’,希望所有人都搞‘阳谋’!”要求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问题要摆在桌面上,讲在明处,不能会上不说,会下乱说,搞自由主义。在最近召开的省院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大家都敞开心扉,畅所欲言,体现了班子的团结、和谐与凝聚力、战斗力。我们是党的干部,理当胸怀坦荡,光明磊落!(龙平川 郭超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