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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2012-10-30 09:15: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为提高社区干部、居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社区依法管理,构建和谐社区,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化建设,10月28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律协联合举办的广西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启动仪式南宁民族广场举行,全区律师事务所免费为基层社区担任法律顾问,争取到2013年底基本建成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网络,实现“一社区一顾问”。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制定的《关于组织我区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市所辖县(市、区)要按照“一社区一顾问”原则,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由各市司法局主导,各市律师协会协助,根据各市、县(市、区)的社区、律所、律师实际情况,由街道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派员担任社区法律顾问,按照就近原则统一调配,逐步建立城市社区法律顾问网络,确保每个社区有一名律师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通过1-2年的努力,形成覆盖全区各市、县(市、区)所辖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网络,实现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功能,切实引导律师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升社区民主法治化水平。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荣华在启动仪式上要求,广大律师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服务保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安全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提升律师服务基层、服务社区的水平,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基层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富民强桂新跨越做出新的贡献。

    在启动仪式上,44家自治区直属律师事务所和35家南宁市直属律师事务所分别与154家社区个社区签订担任法律顾问协议书并为社区法律顾问室授牌。据悉,当天,全区14个市同期开展了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活动,417家律师事务所与当地的社区签订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协议。(记者 莫小松)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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