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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文红:对基层院检察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2-10-25 09:32: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为提高检察队伍素质,近年来,从高检院到地方各级检察机关都非常重视文化建设,把文化建设作为一项战略工作来抓。河南省宜阳县检察院在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坚持以“文化建队伍、带业务、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期建立一个管理公平有序、形象作风优良、人际关系和谐、干警潜能和活力得到充分发挥、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法律监督作用被党委肯定、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院。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结合工作实践,对基层检察院如何建设检察文化,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建设检察文化,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抓好队伍素质提升工作

    在建设检察文化的过程中,人的因素是最基础的因素,也是第一位的要素,只有每一名检察干警都具备良好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才能共同奏响一曲优美的乐章。要抓好检察文化建设,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细抓干警的素质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以及业务技能教育等多项教育工作,提升干警的文化品位,提升干警的素质和修养,提高干警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激发干警潜能和工作活力,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抓干警素质提升工作,就是要紧紧围绕“塑德、练能”这一目标,通过狠抓干警教育和管理工作,把检察文化的主旨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根植到每个干警的头脑中,融入到检察工作中,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实践中。“塑德”通俗地说,就是要用先进的文化思想和科学理论武装干警的大脑;“练能”就是要以丰富的文化知识培养人、充实人,以较高的工作技能锻造人。当然,抓干警的教育管理工作,不能搞千篇一律,一刀切,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结合本院检察队伍素质现状和检察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灵活选取多种载体和手段,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应有的提升素质和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建设检察文化,要以规范管理为手段,重点抓好机制治检工作

    从某种意义上讲,“文化育检”工作属于检察管理的范畴,是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它是借助文化的激励、锻造、引导等功能,实现对检察人才资源的提高、约束、塑造和优化等。制度建设是管理工作最基础性措施,也是检察文化建设的内容之一。因此,建设检察文化,必须加强检察机制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检察机制建设就是要制定一套严密细致、科学有效的检察管理制度,通过发挥制度的约束、导向作用,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干警由“他律”变为“自律”,使检察机关的发展与每位干警个人价值的实现在尽可能的程度上达成一致,促使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转和发展。在抓检察机制建设的实践中,应着重抓好制度制订、制度落实两个关键环节,只有这两个方面步调一致、协调发展,才能达到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和谐管理的效果,才能构建和谐检察机关,这也是检察文化建设主要任务之一。

    三、建设检察文化,要以形象建设为目标,切实抓好形象塑检工程

    检察文化实际上也是一种行为文化,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初衷,就是运用先进的文化功能对干警们的思想意识、行为规范、道德修养等进行教育、培养、锻造,以此提升干警的素养和品位,并通过在执法过程中展示文化底蕴来塑造起良好的检察官形象。这里所强调的“形象”主要是指个人形象和执法形象两个方面。群众对检察机关信赖不信赖、满意不满意,不仅取决于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检察干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取决于每一位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展现的个人形象和执法素质。

    四、在建设检察文化的实践中,应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要处理好长远规划与短期部署的关系。先进检察文化的效应是通过每个检察机关、每位检察干警的良好品德素养和行为方式来反映的,需要经过日积月累、潜移默化的过程,不可能立杆见影,这说明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同时,检察文化又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检察文化的内涵、文化建设的方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势的发展,将会不断地更新完善,每个时期、每个阶段均有各自的特色,因此,在建设检察文化的过程中,就必须处理好长远规划与短期部署的关系,既要有长远的目标规划和常抓不懈的思想准备,又要紧扣时势发展、工作变化,对检察文化的内容、构建方式做适当调整,制定出短期的阶段性措施,使检察文化在不断的吸收、借鉴、创新中日趋完善。

    二要处理好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检察文化是检察工作实践的产物,它的主体是具有执法资格的检察官,与其他文化现象不同,检察文化除具有一般社会文化的基本特征外,也有检察机关鲜明的个性特征。单就检察机关内部来说,不同地区检察机关的文化理念也各有不同,因此,在建设检察文化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一般问题与特殊情况的关系,既要注意借鉴吸收其他文化和先进检察院文化建设的经验,又要立足检察机关、检察干警的自身特点,不能脱离实际,照抄照搬。

    三要处理好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事物的内在性质即内容决定其外在表现形式,而好的外在形式不仅能够服务内容,还可以丰富、发展、完善内容,检察文化也是如此。检察文化的内涵很广,包括检察思想、检察规范、检察设施、检察技术等诸多元素。在建设检察文化时,就要紧扣这些元素,选取灵活适当的工作方式和载体,既要确立具有本院特色的文化理念,又要从硬件设施、机制建设、文化载体等方面入手,为检察文化建设创建良好的外在发展条件。

    作者:河南省宜阳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聂文红

[责任编辑:陈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