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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座谈会在福建召开

2012-10-25 08:22: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全国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座谈会在福建召开

    邱学强讲话 莫文秀主持

    全国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座谈会于10月24日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强调,检察机关要以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更实措施做好检务督察工作,突出工作重点,紧贴执法办案,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主持会议。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增添出席会议并致辞。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出席会议。高检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省级检察院主管检务督察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邱学强指出,要认清形势任务,坚定工作信心。各级检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检务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务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认识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对检务督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务督察工作,推动检察机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深刻认识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对检务督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把检务督察作为强化自身监督的重要举措和有效形式,不断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深刻认识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对检务督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变化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切实加大检务督察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中、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强化自身监督的坚定决心和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邱学强强调,要明确职责定位,服务中心工作。要坚持把服务检察工作大局作为检务督察工作的根本任务,把检务督察工作放在检察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始终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相协调,与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相一致,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相同步。要坚持把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作为检务督察工作的核心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突出对检察权运行的动态监督。要坚持把落实执法为民宗旨作为检务督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加大督察力度,转变督察方式,切实提高检务督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把提高执法公信力作为检务督察工作的重要目标,促进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提高执法的公信力。

    邱学强要求,要突出工作重点,紧贴执法办案。一要突出抓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实施情况的督察,围绕修改后“两法”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法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全面正确有效贯彻实施。二要突出抓好执法办案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督察,重点加强对初查后决定不立案、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机关对不逮捕、不起诉提出不同意见的案件,当事人长期申诉上访的案件,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意见的案件等9类案件的督察。三要突出抓好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督察,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事前、事中动态监督的特点和作用,着力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邱学强强调,要积极探索创新,提高工作水平。要着力推进检务督察工作制度化,拓宽督察领域,丰富督察内容,完善督察手段;着力推进检务督察工作规范化,适时制定《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条例》,明确督察方式要求,规范督察手段运用;着力推进检务督察工作常态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分析和总结阶段性工作,推进检务督察沿着常态化道路开展;着力加强检务督察工作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对检务督察工作特点规律的认识,为检务督察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邱学强要求,要健全督察组织,加强队伍建设。要完善督察组织,省级检察院和有条件的市级检察院,可成立专门的督察组织。没有专门督察组织的,要配备专职督察人员。要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培训,严格要求,严明纪律,树立检务督察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强化工作保障,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检务督察人员,帮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他们集中精力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邱学强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加强对检务督察工作的领导,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认真研究检务督察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检务督察部门要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业务部门的督察需求,紧紧抓住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察活动;要加强与案件管理、纪检监察等机构的联系配合,以全国检察机关逐步建立案管部门为契机,不断探索与案管部门密切协调、相互衔接、职能互补的执法办案督察体系,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督察工作全面、深入、有效开展。(记者郭洪平 郑勋 张仁平)

[责任编辑:陈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