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够一撮人,就管过马路,哪管红绿灯。”一则中国式过马路的微博,最近成为一个热门的公众话题。
人们之所以对此纷纷吐槽,就在于不文明现象和行为在今年国庆黄金周史无前例的突然“井喷”,让自己无所适从后陷入一种深深的迷思:“礼仪之邦”的基因,在中国人的身体里已经传承了上下五千年;“学习雷锋好榜样”,经过几十年的时间洗礼,历久弥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日益深入人心,备受推崇……但是,诸如插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高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从未遁出我们的视野。
社会文明风气的昌盛与否,与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所以会有“仓廪实而知礼节”的古训。但在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我国,不文明行为仍然成为我们心中永远的痛,我们不得不去怀疑古训的正确性。其实,古训是正确的。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国际形象的持续提升,正是综合国力的不断加强使然。需要怀疑和检讨的,是国民素质教育存在的不足。
国民素质教育的主战场是文化培育。仔细分析如今的种种不文明行为,表面上看是国民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实质上暴露的是,文化培育是国民素质教育的“短板”,今年的国庆黄金周发生的一件小事,是最好的明证。在某个渡口,登船时间一到,我们的同胞便一往无前,挤做一团,弄得两个老外乘客开始思考:“他们这么急为什么,难道是抢座位吗?可是船票上是有座号的呀。”
为什么这么着急?这确实是个哲学问题。笔者2007年在美国考察时,伯克利大学一美籍华人学者曾说,国人之所以比西方人爱闯红灯,是因为西方人接受的是“罪感文化”,中国推崇的是“耻感文化”。而“罪感文化”使人有负罪感,自律意识较强,“耻感文化”则强调人的羞耻感,导致自律意识不足,不文明行为因此比西方多。笔者并不完全认同这一观点,更无意赞美罪感文化,但它所强调的增强负罪感,有利于遏制不文明行为的观点,值得思考。我们的脑子里不是没有文明概念,不是不反感不文明行为,但我们就是不能时刻以身作则,更做不到“慎独”。这个不良习惯的形成,就在于我们的文化培育里,少了几分敬畏、耻感和罪感。
社会文明风气的培固,既需要他律——规则所带给人们的敬畏心,也需要自律——我们内心对不文明行为的耻感。可惜我们中的很多人,敬畏和耻感正在慢慢消失,消失的根源,就在于在社会转型期,我们的文化培育没能与价值多元化的时代同步。文化培育离不开激浊扬清、廓清众议的强大舆论气场。而这几年的舆论,虽然在传递正能量上力透纸背,但从“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里笑”的拜金女孩马诺的走红,到老人跌倒后扶与不扶的莫衷一是,再到车展成为“裸女”展的变异……一些有辱斯文、侮辱文明事件的频仍不断,表明在对不良风气的鞭挞上,我们的舆论存在着严重的应对不当。在风生水起的新媒体使个性的张扬和表达、非主流思想和声音的传递,更迅速、更广泛的今天,正是因为对不良现象和行为的舆论批判不力甚至忽略,使一些人心中的敬畏弱化、耻感、罪感减少,他律和自律能力削弱,不文明行为的发生自然屡见不鲜。
让人们心存敬畏和耻感乃至罪感,我们并不缺乏相关的文化“富矿”。无论是西方的“罪感文化”,还是东方的“耻感文化”,立足点虽然不一样,目的却是殊途同归,均是以文化培育来增强人们他律和自律,从而提升公众素质,使社会文明风尚在人们的心中生根发芽,结出硕果。
“知耻近乎勇”,敬畏心、耻感、罪感越重,人们才能越发自觉约束个人行为。怎样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培育中,让公众的敬畏和耻感、罪感多些再多些,是最大程度消除不文明行为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