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检信访在这里100%化解
走进“四化”建设示范院: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检察院
今年以来,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对涉检信访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努力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访和首办环节,取得显著效果。目前,该院涉检信访案件办结率和息诉息访率均达到100%,信访积案全部化解。
强化首办责任制度。该院始终重视初信初访的办理工作,明确要求最大限度地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初信初访和首办环节。做到“三个到位”,即:落实制度到位。按照高检院的《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该院制定出台了《检察长接待首访负责制办法》、《干警首访首办负责制》等制度,使首办工作规范开展;处理首访问题到位。对上访问题,能当面解决的及时解决,对需要时间解决的向信访人明确承诺解决日期,坚决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解决;检察长接访到位。面对上访人要求检察长接待的要求,该院及时采取定期预约、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请求,从而使上访人增加了对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认同感。
强化领导包案制度。该院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度。包案领导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跟踪督促问题彻底解决到位。如秦某等人举报某公司相关人员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嫌渎职犯罪一案,因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该院确定由检察长包案,成立专门小组负责调查。调查后未发现犯罪事实,但考虑到此事涉及改组企业多占原企业资产等问题,检察长及时向县政府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为妥善解决举报人下岗后的生活困难问题,包案检察长经协调相关部门为其重新安排就业,最终使此案得到妥善解决。
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制度。该院要求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将风险评估作为执法办案的必经程序,有效防止涉检信访的发生。如犯罪嫌疑人许某与其舅舅翟某有矛盾,遂找人将翟某的面包车砸坏。公安机关认定面包车损失价值5110元,以毁坏财物罪向该院提请逮捕。该院侦查监督科承办人到翟某修车的车行复核调查时发现,此案中五菱面包车实际损失未达到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5000元,据此以证据不足决定不批捕。在审查批捕过程中,翟某夫妇多次找到侦查监督科,表示对结果不满。按照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的要求,承办人及时将此案情况与控申科进行沟通,经请示院领导后开展预约接待工作。检察长和控申科科长、侦查监督科科长共同接待了被害人夫妇,详细耐心地对他们进行释法说理。经过近3小时的工作,最终翟某夫妇接受了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
辽宁省人大代表李福玲:
从一个人大代表的角度来看桓仁县检察院,我认为他们在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所做的工作都很到位,真正做到了履职不忘发展,办案考虑稳定,监督促进和谐,尤其在维护稳定方面,他们功不可没,化解了一些难度极大的信访案件,为桓仁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刘键 董永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