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传来喜讯,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被授予“兵团级精神文明单位”等称号,该院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多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以提高干警整体素质和文明创建程度为目标,把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作为文明创建的着力点,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制定文明优质规范服务标准,推行文明用语和忌语,规范干警的言行举止,努力改进司法作风,彰显文明服务理念。该院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积极筹划建设了“三室一廊”,投资建起了健身房、图书室、电子阅览室、陈列室,经常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缓解广大干警工作压力,努力培养干警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上,初步实现了办公办案的自动化、信息化,办公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做到了办公设施整齐规范、环境整洁。该院始终提倡人文关怀,努力提升干警工作积极性,大力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10年来该院未发生安全事故、违法违纪事件和交通责任事故,审判和执行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院”、“全国模范法院”;被兵团部委、兵团分院和农六师党委分别授予“信息化达标先进单位”。(记者 崔建民 张维生 通讯员 栾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