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
授予翟树全“公正爱民法官”荣誉称号
10月19日,吉林省委书记孙政才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会议听取了吉林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春市委《关于授予翟树全同志“公正爱民法官”荣誉称号的请示》的汇报,决定授予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翟树全同志“公正爱民法官”荣誉称号,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广泛开展向翟树全同志学习活动。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翟树全同志“公正爱民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指出:翟树全同志心系群众,甘于奉献,无论遇到多大困难,扎根基层的决心信念始终不变;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无论案件多么复杂,公正和谐的司法理念始终不变;苦练业务,勇于创新,无论条件多么艰苦,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不变;勤政廉洁,公而忘私,无论诱惑多大,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始终不变。他的事迹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和作风,集中展现了当代政法干警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精神风貌,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是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的楷模,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典范。
吉林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要广泛开展向翟树全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信念坚定、永葆忠诚的政治本色,牢记宗旨、情系群众的公仆情怀,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精通业务、勇于创新的过硬本领,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而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作者:郭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