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摄影/易小明
王军副检察长讲话 摄影/易小明
2012年10月17日,武汉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推进会在新洲区检察院召开。会议总结全市案件管理工作情况,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工作任务。新洲区检察院、江岸区检察院、汉阳区检察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武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军出席会议,各区院分管副检察长、全市案件管理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武汉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处长王永浩总结全市案件管理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部署。他指出,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是大势所趋,各区院要高度重视,因地制宜,创造性的开展好案件统一受理、流程监控、线索管理和案件评查等工作。武汉市院已于9月21日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制定了工作规则,以加强对案件的管理与监督。对于案件管理的软件建设,王永浩处长强调,案管工作需要先进的科技手段做保障,各区院应“不等不靠”,有软件的用软件,没有软件的也要克服目前的困难先通过手工管理将工作开展起来。
王军副检察长在会上传达了高检院、省院和市院党组对案件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他指出案件管理工作有利于检察长全面了解检察工作的运行情况,统筹管理各项检察职能;有利于规范执法,确保每个执法环节、执法行为都依法进行、合乎规范;有利于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更加有效的保障人民群众对执法活动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强化内部监督,防止或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情形,确保执法公正、理性、廉洁、规范,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王军副检察长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案件管理任务和职能定位,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要加强组织领导,以点带面,逐步全面推动案件管理工作全面开展;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保障建设等案件管理的基础性建设,扎实工作、克难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案件集中管理事业。
会后,与会人员到新洲区院新建成的案件管理办公室实地参观,并就如何开展案件管理工作再次开展学习交流。(作者:段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