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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与南开大学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2012-10-17 13:56: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优势互补 良性互动

    天津高院与南开大学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10月16日下午,“南开大学——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天津高院院长李少平与南开大学副校长朱光磊共同签署了共建协议书,并为基地揭牌。

    在揭牌仪式上李少平说,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决策是从更深层次、更广泛领域来推动法治建设。天津高院积极推动这项工作,既是天津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天津法院科学发展的需要。建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不但要交流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传承理念和精神。南开大学与天津法院有过多次的合作历史,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成立,标示着南大与天津高院全方位合作站到了新的高度、步入了全新的时期。

    李少平表示,本次合作将是对审判机关和专业院校的良性互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有机结合,更是审判实践与智力支持的一次有益的探索。天津高院将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自身司法资源条件,支持高校开展学生实习、庭审观摩、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活动以及疑难案例研究、司法解释论证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保证学校师生深入到法院基层、深入到审判部门、深入到办案一线,让他们通过参与办案真切感受丰富的司法实践、得到锻炼。同时,高院也将充分利用南开大学法学理论的优势,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学习专家教授的理论知识,共同研究课题,更好地为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做出一些努力。

    南开大学副校长朱光磊对市高院对于基地建设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建设法学教育基地是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实现学院与法院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培养公能兼济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要举措。今后将按照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的要求,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努力开展法学方面的培训、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尽全力把基地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做出贡献。(作者 顾怡明)

[责任编辑:陈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