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青海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推进会,部署全省公安机关提升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等工作,要求强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整体实力和战斗力。
推进派出所建设
要加大警力配备力度,按照城区派出所不少于20人、县城中心派出所不少于10人、建制乡派出所不少于5人的配置标准,力争通过3年到5年的努力,使县(市)公安局派出所警力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0%以上,城市分局派出所警力达到45%以上,切实解决派出所民警“上浮倒流”问题。
要配齐配足、及时更新派出所必需的武器警械、防护器材等装备,确保装备保障到位。要切实提高派出所民警的职级待遇,今后,提任县(区、市)公安机关副局长时,要注重从优秀派出所所长中选拔,提任基层所队长和表彰先进时,优先考虑社区和驻村民警。
要进一步明确派出所职责任务,进一步理顺派出所与专业队的关系,侦查破案的主力军是刑侦、经侦等打击犯罪专业队,防范管理的主力军是派出所。派出所开展打击破案主要是通过扎实有效的基础工作,努力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对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区)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仍由派出所负责办理。各警种、部门不得随意向派出所下达工作任务和指标。
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建设
要因地制宜建好社区警务室,按照实有人口、治安状况等情况,合理划分警务区,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城市社区,要确保“一区一室”。在地广人稀的农牧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帐篷警务室、马背警务室和流动警务车模式,确保警务工作全覆盖。要突出重点,着力加强寺院警务室建设,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寺院都要建立警务室。
要努力打造专职化社区民警队伍,积极引导鼓励民警扎根社区、融入群众,力争通过3年时间,打造一支沉得下、留得住、扎得深、相对稳定的专职化社区民警队伍,比例不低于派出所警力的40%。要严格控制社区(驻村)民警选派抽调,减少非基础性工作的干扰影响,确保社区民警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开展基础工作。
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财政经费保障支持,配齐配强治安辅助力量,每个社区警务室至少配备2名辅警,协助做好社区警务工作。要充分履行社区民警职责,充分发挥社区民警人头熟、地域熟、情况熟的优势,紧紧抓住“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把常态化采录信息作为最基本的工作方式,切实强化源头信息采录,确保各类基础信息实时采集、动态录入。要深入推进社区平安共建,大力推广“警民恳谈”、“警民议事会”等社区警务模式,真诚服务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充分赢得群众支持,调动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创平安社区。
强化基础信息采集应用
坚持“全警采集、全警录入”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两实”基础信息采录专项行动,确保实有人口、出租房屋、旅店住宿、网吧上网等基础信息应采尽采、真实鲜活。要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加快推进情报信息平台与警综平台和各警种业务系统的对接,最大限度地整合地区和警种间的各类信息资源。
要抓住加快建设全省社会管理服务综合平台的有利契机,主动协调电信、银行、民政、工商、税务、计生等部门,加快推动综合平台与社会资源关联,努力获取更多信息资源。要按照“实战、实用、实效”原则,大力推动基础信息与情报研判、打击防范的有效对接,积极探索建立情报信息引领打防管控新机制,不断丰富“网上作战”新模式,努力使巡逻防控更具针对性、侦查破案更具精确性、警务部署更具科学性。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件预警防范机制,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线索性信息,切实做到全面掌握、准确评估、及时预警、超前应对。
推进队伍能力素质建设
坚持把教育训练作为提升队伍能力素质的根本途径,充分借助“东西合作、素质强警”这一平台,以县区公安局长、基层所队长、一线执法执勤民警为重点,以警务实战技能、维稳处突能力、规范执法水平、信息化应用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创新方式,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将基层民警全部轮训一遍,全面提升基层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心系基层、关爱民警,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以工作实绩为标准的考评机制,给能干事、能力强的民警以施展才华的空间。
要全面落实年度体检、带薪休假、意外伤害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从优待警措施,千方百计解决基层民警工作、生活困难等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