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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丽春:坚守公诉“生命线”

2012-10-17 09:23: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办案质量是公诉工作的生命线,生杀予夺,不可马虎。”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处处长韩丽春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从检18年来,韩丽春在公诉工作岗位上一步一个脚印地踏实苦干,从公诉处的内勤到助理检察员、主诉检察官、副处长再到处长,她对每一项工作都精益求精。多年来,她刻苦钻研公诉业务,直接办理案件百余件,件件办成了铁案。

    思路清晰、善于表达,性格爽朗利索,许多同事都说韩丽春天生就是干公诉工作的料。然而韩丽春知道,要胜任这项工作更需要有认真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和勇于奉献、永不言苦的精神。

    2001年2月,韩丽春承办了鄂尔多斯市近年来最大的一起拐卖妇女案,案犯有十几人,被害人多达30余人,案情非常复杂。当时,韩丽春已有7个多月的身孕,身体浮肿得厉害,连鞋都穿不进去。为了出庭公诉能够胜券在握,她不顾怀孕的辛苦,每天通宵达旦认真做好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准备工作,单是出庭预案她就准备了近百页。

    一切成竹在胸,该案庭审持续了四天,在法庭上,韩丽春有条不紊地举证,沉着应对十几位辩护人的辩护,答辩有理有据。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市人大、检法两院的领导对韩丽春的出色表现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2006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将呼和浩特市赛汗区公安分局原政委王某为首的警察涉黑团伙案件交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办理,该案是全国首例以警察为主体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案件,在全区乃至全国都有重大社会影响,案情十分复杂,10名被告人涉及的罪名有十几项,犯罪事实达60多起,形成的侦查案卷材料达64卷。

    面对这样重大、复杂的特殊案件,韩丽春毫不犹豫地挑起了重担,亲自承办该案。当时,她爱人出差,孩子正生病。接到任务后,韩丽春将生病的孩子交给婆婆,当日就赶到封闭的办案点。为了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她不分昼夜地工作,最终仅用20多天时间就完成了全部审查起诉和庭前准备工作,将案件成功提起公诉。

    在韩丽春和同事的努力下,从2006年开始,鄂尔多斯市检察院的公诉工作由全区中下游的位置跨入全区各盟市前列。韩丽春也多次被评为“盟级优秀公诉人”、“自治区级优秀公诉人”。2005年,她办理的准格尔旗西营子镇原镇长郗某特大受贿案被自治区院评为当年的“全区十大优秀公诉案”,同时,该案也入选了全市“十大法治事件”。(记者戴佳)

[责任编辑:陈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