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忠:在科学发展中建设“四好”示范区
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王辉忠
宁波作为我国沿海开放城市,理应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做出表率。我们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将宁波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致力建成发展质量好、民生服务好、城乡环境好、社会和谐好的“四好”示范区。
按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新要求,努力建设发展质量好的示范区。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宁波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2000美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但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宁波也遭遇了资源与环境的约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经济社会发展从主要依靠外延扩张转移到依靠科技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以质取胜、效益为先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入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工业高新化趋势日益明显,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经济比重已达26%。现代服务业迅猛发展,金融信息、港航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占第三产业比重达到55%。海洋经济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海洋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6%。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快速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不断健全,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突破1500件,城市综合创新能力居副省级城市第4位。经济效益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和限额以上服务业利润总额分别突破600亿元和500亿元,每千亿元生产总值实现财政收入236亿元。“十二五”期间,我们将致力于建设发展质量好的示范区,走出一条产业全、效率高、效益好的发展道路。推动政策和生产要素向实体经济倾斜,做大做强8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打造多个产值超千亿元的国家级产业基地。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建设宁波杭州湾新区、梅山保税港区等10大海洋产业集聚区,建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发大平台。进一步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拓宽资本与“智本”、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的渠道,加快形成以创新驱动为主的发展方式,全面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努力建设民生服务好的示范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义,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特别是提升群众的生活品质作为最高的追求,持续加大改善民生力度,推动发展成果全面公平地惠及全体居民。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城乡居民收入连续多年居副省级城市前位,在普遍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时,我们注重社会公平,致力缩小城乡差别,使城乡居民收入比降到2.06:1,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保体系,实现社会保险政策性全覆盖和城乡低保一体化。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和免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扎实推进城乡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95%。重视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市区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到32.9和57.2平方米。大力发展养老事业,每百名老人养老床位达到2.86张。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连冠”。今后5年,我们将致力于建设民生服务好的示范区,坚持民生投入优先保障、民生工程优先安排、民生需求优先满足“三个优先”,深入实施就业富民、保障惠民、文化育民等“八大民生工程”,认真解决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人群全覆盖、收入持续增长等民生问题,推动公共服务从基本可及型向优质普惠型、人民生活由基本满足型向舒适愉悦型转变,努力实现全市人民物质富裕、精神富有。
把握城乡融合发展新趋势,努力建设城乡环境好的示范区。城乡环境关乎民生,关乎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们坚持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两轮驱动”、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联动”,不断改善城乡生活环境。全市全面小康实现度达到94.4%,农村全面小康实现度超过90%,成为浙江第一个进入城乡全面融合发展阶段的城市。全力推进新城新区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从215平方公里扩大到285平方公里,建成了杭州湾跨海大桥、绕城高速公路、甬台温铁路等一批百亿元级项目,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优化都市空间布局,抓好南北两翼城市群、城镇带建设,实施中心镇卫星城市建设试点,下辖5个县市全部跻身全国百强县行列。成片连线整治村庄,整治率达100%,集中改建农村住房1800万平方米,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434个。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先后被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今后5年,我们将致力于建设城乡环境好的示范区,加快50个城市功能区块、100个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三江六岸”拓展提升工程,开展幸福美丽新家园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城乡融合。尤其是把城乡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起来,扎实开展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清洁海洋系列行动,形成经济持续发展、污染持续减少、生态持续改善的新格局。
探索共建共享和谐新举措,努力建设社会和谐好的示范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属性,与百姓幸福安康息息相关。近年来,我们以“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和谐社会建设的新途径。2009年,宁波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2010年被列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今年中央综治委又明确要求宁波市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都市从整体上创新社会管理的样板。今后5年,我们将致力于和谐社会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巩固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深入实施《社会管理创新规划纲要(2012—2016)》,科学设置预期性约束性指标,明确重点建设和推广项目,建立全覆盖、宽领域、多层次的规划体系,以规划设计的整体性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上水平。坚持党政主导,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激发1000万新老宁波人的积极性,以主体参与的整体性推动形成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格局。坚持项目引领、点面联动,以项目建设的整体性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由分散建设向融合发展转变,全面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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