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郝万忠先进事迹报告会在青海省会议中心举行。报告会前,青海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建军会见了报告团成员并和大家座谈。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强及青海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向明、青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庞顺泽、青海省委纪委常委田奎以及青海省公安厅有关领导参加会见。
郝万忠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5月14日因长期劳累,连日奔波,突发疾病,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1岁。郝万忠生前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荣获自治区劳动模范、“自治区优秀人民警察”、“全区十大破案标兵”、“内蒙古杰出青年卫士”等多项殊荣。今年3月23日,公安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追授郝万忠“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七·一”前夕,中央组织部追授郝万忠“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青海省政法系统、部队官兵及社会各界群众、师生10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