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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锻造“平安安徽”

2012-10-16 10:39: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安徽日报 

    我省(安徽)着力构建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社会治安动态防控网络,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活动,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等司法体制改革——

    科学防控密织网络——

    全面推行立体化巡防机制,广泛开展群防群治活动

    4月22日中午11时,界首市颍南客运站门前发生一起飞车抢夺案。 11时03分,界首市公安局迅速启动预案,立即指挥各路巡控民警追击。

    11时05分,指挥中心大屏幕上,警方已捕捉到了犯罪嫌疑人逃跑的影像,守候在各道口的民警,迅速形成合围。 11时18分,2名犯罪嫌疑人束手就擒。

    这种街面“视频巡逻+实兵巡逻”的立体化巡逻防控机制,已经成为我省社会治安防控的常规举措。

    一个地方社会治安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也关系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因此,必须想方设法大力提升对于社会治安的掌控能力,通过密织治安防控网络、重拳整治治安乱点等有效措施,科学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运用各种科技手段,及时消除治安隐患,使得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各地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走出了一条“纵向深入、横向联系、全面推进”的路子。全省由市、县、乡三级政府出资保障的专职治安辅助力量达8万人;建成各类监控点5万余个,有效覆盖了治安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交通繁华路口、城市出入口及社会公共场所;在19个县区38个乡镇开展农村技防试点,提升治安防控水平。与此同时,在“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思路下,街面网格化巡逻防控、社区治安防控、单位内部防控等稳步推进,形成了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社会动态防控网络。

    合肥警方整合警力,以巡控车为主要力量,网格化布警,建立起统一指挥、多警联动、互相策应的全天候巡逻防控机制,切实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控制能力;霍山警方在实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基础上,突出人防的作用,大力实施城区人防“千双眼”工程和农村人防“百户网”工程,扎紧山区社会治安防控的篱笆。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搞好治安防控,还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群防群治活动中来。推行有偿治安防范模式的淮北市石台镇的农村专职打更巡逻队,开展夜间巡逻巡查的临泉县杨桥镇乡村专职巡逻队,由村民自发组织的宿州市符离镇护村队,筑起预防违法犯罪的“铜墙铁壁”。

    动态社会环境下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活动,能够最大限度震慑犯罪、挤压犯罪空间、消除治安隐患,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

    创新管理完善服务——

    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利益,社区矫正开辟新生之路

    当前,社会矛盾纷繁复杂,如不能及时化解,将会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也会妨碍和谐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必须突出源头治理,千方百计把各种隐患消除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打牢基础。

    警力进一步下沉、完善社区法律服务、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这些举措都将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的根基。

    阜阳市颍泉区胜利社区居民张万红近日亲身感受到“律师进社区”带来的便利,她因一位亲戚工伤的问题,求助社区律师沈西顺并得到热情帮助。“律师进社区”是我省近年来完善社区法律服务的重要举措。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今年内将实现社区律师在省辖市城区的全覆盖,像张万红一样,一大批社区居民年内不出社区就可享受专业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今年以来,已有7个市将法律援助列入民生工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和工作站点建设取得新进展,新建便民服务窗口15家,新增法律援助工作站288个、联系点574个。目前,全省已有92个法律援助窗口达到建设标准,已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880个、联系点16904个。 10年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8万余件,接待各类法律咨询99万余人次;近5年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数年均增长30%以上,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

    蚌埠市民崔大妈的小孙子在该市某医院吊水时药物过敏,医患双方发生矛盾。在蚌埠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相互谅解,最终达成了减免部分医疗费用的协议。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重要力量,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0848个,拥有人民调解员126442人。

    对特殊人群的管理与服务也需要不断创新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从太湖县的司法所工作人员那里既感受到了严格的管理教育,也享受到了贴心的帮扶。矫正部门给王某协调了养猪场地,2万元的银行贷款解了他创业的燃眉之急。目前,我省已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从事后管理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转变,抢占了全国社区矫正业务发展的制高点,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阳光司法公正执法———

    规范化量刑增强透明度,庭审直播与网民面对面

    9月17日下午,临泉县法院第二法庭,一起刑事案件正在进行公开审理,被告人张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记者在现场看到,庭审中引入了“量刑辩论程序”,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分别就如何量刑发表了意见。审判长宣读了对被告人判决的理由,法官按照细则中规定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计算方法,综合各种情节考虑,当庭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零1个月。张某某表示服判。

    同一案件在不同法院可能得出不同判决,即便在同一法院不同法官也可能判出不同结果。这种“同案不同判”现象,成为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一大因素。

    两年前的10月8日,“全国量刑规范化第一庭”在临泉法院敲响了“第一槌”。省法学会秘书长孙荣传表示,通过量刑规范化改革,不仅改变了刑事审判法官传统的量刑理念和思维方式,更实现了由传统“估堆式”量刑方式向规范化量刑方式的变革,将规范量刑的意识植入审判的各个环节,让被告人和人民群众能真切感受到量刑的公开和透明。

    公开、公正、透明,愈来愈体现在司法、执法活动之中。 2009年2月23日下午,省高级法院对一起英语教材的有声电子教辅读物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庭审过程进行了网络直播。这是我省法院首次对庭审过程进行网络直播,也是该院通过网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新举措。据统计,有8.2万名网友在线点击观看了此次庭审直播。省高院新闻发言人介绍,通过网络进行庭审直播,让网民点点鼠标就可以直观了解法院庭审的过程,缩短了司法与百姓的距离,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促进了公正办案、廉洁办案。

    “阳光、透明”也能够让更多可能发生的矛盾消弭于无形。 2010年,祈某与淮南谢家集区某医院发生一起矛盾纠纷。因不满意该医院的处理,祈某于2011年8月9日将医院告上了法院。谢家集区法院经过审查,驳回了祈某的诉讼请求。祈某认为,法官在审判其案件期间存在渎职行为。为此,谢家集区检察院专门举行了一场“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拟不立案公开听证会”,通过阐明法理化解了祈某的心结,祈某对检察院的这种公开透明的处理方式表示满意。

    法学专家、淮南师范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孙家农表示,全国首创的拟不立案公开听证会,搭建了社会各方参与的平台,增强了处理决定的说理性和说服力,给了当事人一个明白,有助于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作者:李晓群 )

[责任编辑: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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