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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实施4年 716个贫困村脱贫53万人致富

2012-10-16 10:34: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自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以来,截至2011年底,重庆市共有53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716个贫困村顺利实现脱贫销号。重点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284元,比上年增加24.8%。

    近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条例》的实施情况报告提交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中指出,随着《条例》的实施,全民扶贫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治贫的氛围日趋浓厚。

    在《条例》的规范和带动下,重庆各个区县的特色主导产业普遍得到壮大,按照“一县一特”的思路建立了特色产业。报告中提到,自《条例》实施以后,各级政府纷纷大力培植当地的特色主导产业,18个重点区县组织实施了产业扶贫示范园区项目和科技扶贫项目。其中,“两翼”地区新发展柑橘23万亩、蔬菜70余万亩,累计出栏牛78万头、羊320万只、鸡鸭等家禽1.3亿只,牛、羊出栏量已分别占到重庆市的93%和91%。

    有了特色产业,相应的龙头企业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例》实施以来,重庆政府安排扶贫项目贷款贴息1.17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发展辐射面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共计新增龙头企业223家,累计达到763家,带动了146万农户增收。重庆贫困区县还发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7122个,入社农户达168万户,建立有机绿色农产品基地46个,注册农产品商标537个。

    报告中提到,目前重庆各级政府初步建立了贫困地区教育救助机制和就业创业机制,保障了贫困人口参加基础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机会。在基础教育方面,两年来共安排了补助资金10.9亿元,惠及重点区县的学生112万人。而培训方面,则开展了“雨露计划”等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农村劳动力培训总数已达到3.9万人。

    除此之外,《条例》的实施还增加了农民创业的机会。重庆市共建立36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37个区县返乡创业园和创业街等。截至2011年底,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16.2万户,占全市返乡创业总数的50%以上,吸纳就业人数56万人。

    报告中还指出,重庆市扶贫办两年来对2万余名干部职工,尤其是对贫困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了《条例》专题培训,先后派出60个宣传组200人次深入重点区县乡镇和2000个贫困村开展《条例》宣传。(记者 徐伟)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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