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近日与市公安局联合建立了《执法办案风险登记表》随案移送工作机制。为使该机制落到实处,天津市检察院结合公诉、未检部门办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检察机关公诉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实施办法》。
公诉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对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评估,制定处理预案、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风险发生的办案机制。办法针对公诉案件存在风险的轻重缓急以及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对风险的评估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个等级。拟定为重大、较大风险案件的,由分管副检察长决定启动预警处置预案。拟定为一般风险案件的,由部门负责人决定启动预警处置预案。(记者王斗斗 通讯员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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