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辰区天穆镇司法所所长王学啟: 心理矫正让矫正对象更好地敞开心扉
“我现在婚也离了,家也没了,还不如进去呢,好歹里面有吃有喝有人管!”
“别介啊,你婚是离了,日子还得照过啊,你要是再进去可就成累犯了,那你老爹老娘咋办?咱得接受离婚的现实,这样,你要是不服财产分配,我们帮你写诉状,咋样?”
十几分钟后,男子冷静了下来,回了家。
一大早,当记者来到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司法所时,恰好遇上这一幕。
男子周波(化名),原是某公司保安队长,家庭条件不错,今年初,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劝说者则是天穆镇司法所所长王学啟。
“你不知道,社会服刑这段时间,周波已决心痛改前非了,还创业开起了拉面馆,因为他的手艺不错,店里回头客不少。”王学啟回忆,为了给他申请创业基金,我们所里的工作人员东奔西走,希望把拉面馆做大做强。
可当一切都向好发展时,周波妻子却不堪压力提出离婚,周波成全了妻子净身出户,后来又觉得后悔。
考虑到周波的情绪比较激动,爱走极端,容易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王学啟坚持每天给他打电话,坚持让他一周两次报到,并经常到店里了解情况,与其家人一起做疏导工作。
“这种事儿,不是一次两次就能解决问题的,必须耐下心来,一层层的深入,既然到了我这,我就要负责到底啊!”
王学啟是把矫正对象看成了家人,而对这些特殊的“家人”,王学啟也有自己的担忧。
“一方面,我担心犯了错的青少年,因为心理压力大再重新犯罪,尤其是在校学生,最怕受人歧视、抬不起头。这时就要时刻与他们父母联系,回家了吗?成绩怎么样?给了多少零用钱?都是怎么花的?每个细节都要了解,以掌握孩子动向。”
“另一方面,就是担心有一定年纪和阅历的中老年人,怕他们一时想不开,又做了傻事。”
对于他们,除了必要的人性化关心和教育,还有一点至关重要,即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心理矫正。
2008年,在王学啟建议下,天穆镇投入12000元建立了心理矫正室。室内电脑、沙发、会谈椅、留言板等必备设施一应俱全,还聘请了专业心理咨询师和专业学生,他们作为志愿者与矫正对象一对一进行座谈交流。
温馨的环境、科学的辅导使矫正对象更好地敞开心扉,一批又一批矫正对象,在这里走出心理阴影。
数据显示,自天穆镇2004年作为天津社区矫正试点以来,相继接收175名社区矫正人员中已有125名成功解除矫正,无一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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