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2011年入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中年龄最小、法官级别和行政级别最低的。
他,是英国导师佩里教授口中赞誉“在短时间内掌握英国破产法和普通法精髓”的优秀人才。
他,是当事人眼中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资深法官,更是青年法官眼中出口成章、幽默诙谐的良师益友。
他就是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叶炳坤。
叶炳坤是一个善于利用自己精湛的专业法律知识,并兼顾情与理,灵活调解复杂案件的智慧法官。面对大要案、复杂案,执著使他坚持,专业使他锐利,一些看上去如一团乱麻的案件,经过他的条分缕析,往往能够条理清晰,迎刃而解。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是福建省首起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也是全国同类案件中债权人规模最大、法律关系最复杂的一起案件。2009年,作为承办法官的叶炳坤在该案中创设了多项全国首创的制度和举措,使得夏新电子顺利实现赢利,保牌成功。
在夏新保牌成功、顺利运行的两年后,2011年底,60多个股民对2007年夏新电子在年度会计报表中虚假陈述虚增利润、造成股民损失提起诉讼。叶炳坤再一次成为该系列案件的承办法官,他利用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不遗余力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方沟通,最后形成双方满意的调解方案。目前,60多个案件中,已调解成功57件,较为圆满地解决了该系列案件,既维护了股民的利益,更保证了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避免重大损失。
叶炳坤善于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也善于将实践上升为理论。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是他对学术不懈追求的动力和源泉。他曾先后在国际司法、破产重整法等领域出版、发表了中英文专著累积40余万字,多次受邀参加有关破产重整方面法学专著的编写和相关问题的研讨,担任国际破产协会(INSOL)司法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