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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检察院创新机制 助犯罪未成年人圆大学梦

2012-10-15 15:22: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是检察官给了我女儿一次重生的机会……”日前,崇明县检察院在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回访时,犯罪嫌疑人小陈的父亲反复念叨说。在办理这起案件中,崇明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小陈适用了观护帮教和“污点封存”,帮助小陈圆了大学梦。

    2011年1月,小陈还是一名高二的学生,平时课业比较繁重。早上6点,清晨的雾气还没有散尽,小陈就骑上电瓶车驶向上学的路。刚骑出没多远,一名妇女在小陈一侧同向行走,于是,小陈想绕过该妇女,却不料电瓶车与其发生相擦,致使该妇女跌倒在路边,小陈见状立即刹车。事故发生后,小陈向在场一名青年借了手机拨打了父亲的电话。几分钟后,父亲赶到现场,并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但经抢救无效伤者于一周后死亡。

    事故发生后,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小陈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后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并宣告缓刑。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崇明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主动上门走访,通过学校了解到小陈正值高三,因为判决结果导致思想负担较重,无心学业。为此,承办人特地对其进行了心理测试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通过专业心理测试显示,小陈平时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兴趣广泛的学生,对于这起事故的发生感到很后悔。

    针对小陈的特殊情况,崇明县检察院组织成立了以学校为主,联合县青少年保护办公室、村委会共同参与的观护帮教小组。通过制定具体的帮教措施,由学校、青保办和检察机关对其实行联动帮教,确保小陈能够安心备战高考。

    同时,崇明县检察院决定对小陈适用“污点封存”,要求学校不要将刑事判决书放进档案,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将记录封存。这意味着,在小陈的学籍、人事档案及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其犯罪记录一节将被加密保护,除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查询外,一般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将被禁止查阅、复制、摘抄其犯罪记录档案内容。小陈可以在就学时享有与普通人同等的权利。

    通过检察机关一系列的帮助措施,小陈终于放下心理包袱,全心迎考。在2012年的高考中,小陈取得了好成绩,成功被理想的大学录取,一圆大学梦。

    据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目前,崇明县检察院对于未成年人不起诉的案件封存率已经达到100%。未成年人污点封存制度将知情人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但是,并不等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犯罪嫌疑人以后更要遵纪守法,悔过自新,若再次犯罪被起诉,此次犯罪的材料仍会移交给办案单位,污点将不再封存,并被作为一个量刑的情节考虑。”(通讯员 丛剑)

[责任编辑:陈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