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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色”司法添彩福建

2012-10-15 15:11:2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金秋时节,八闽大地呈现着多彩颜色。近年来,福建法院精心打造的保障科技创新的“金色司法”、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蓝色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司法”和弘扬革命传统的“红色司法”等,绘就了一道道靓丽的司法“风景”。

    司法传承红色文化

    2011年5月14日,在一阵隆隆的鞭炮声中,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古田会议纪念馆精心打造的“共和国法制摇篮展览馆”正式揭牌开馆。馆内收藏有1000多件的文物史料,从共和国法制启蒙说起,讲述了中国共产党在闽西苏区开展法制实践的光辉历程。

    让干警切身感受到革命前辈在中央苏区的伟大法制实践,成为红土地法官们重要的精神家园。这只是福建法院红色文化薪火传承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福建法院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确立“抓特色、创品牌、树亮点”的建设思路,认真谋划法院文化建设,形成了“个个有特色、院院有亮点、一院一品、一院多品”的文化建设新格局。平和县人民法院有“老红军调解室”,泰宁县人民法院有“红军纪念园”等。

    “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这首脍炙人口的苏区民歌,80年前曾在闽西红土地上传唱。今天,福建法院正用实际行动打造新时代的“红土清风”廉政文化品牌。通过组织干警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定期举办党风廉政教育讲座、开展廉政知识测试等一系列的廉政教育,筑牢干警思想道德防线。

    “思想上入党”、“支部建在连上”等是党的建设的伟大创新,是古田会议留下的宝贵财富;“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是苏区军民“鱼水情”的生动写照。福建法院结合实际将党建理论发扬光大,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上演一出出时代版的“军民鱼水情”。今年6月5日,长汀县策武镇林田村一间简易办公室内,一个国徽、一条横幅、几张桌椅,一个巡回法庭几分钟内就诞生了。用法庭庭长的话说,那就是哪里有需求,就把巡回法庭搬到哪里,把法律服务的触角伸到哪里。如今,福建法院把司法为民与社会管理创新紧密结合起来,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国首家“调解超市”,漳平市人民法院“法律义工”进社区,永定县人民法院设立“法官工作站”,这些举动使“红土法官”形象日益提升。

    司法点亮金色未来

    今年5月23日,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接到香港AIRD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诉,认为福州维合森贸易有限公司擅自销售与其形象作品相同的玩偶产品,并在网络上宣传,侵犯其著作权,要求福州维合森公司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侵权模具等责任。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在行政处理过程中,根据《联动机制》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几天内就促使双方达成行政调解协议,双方其他民事纠纷也一并达成了和解,福州中院对该案行政调解协议依法作出了司法确认。

    “仅仅有好创意、‘金点子’就行了吗?不!只有让创意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创造出‘金色的财富’!”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何朝晖说。

    福建法院的法官们深知保护知识产权的“含金量”、维护创新“创造品质”的意义,他们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称为“金色司法”。厦门市两级法院着力构建多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泉州市两级法院通过广为宣传,使“让知识产权人享用成果,让违法侵权者得不偿失”的观念深入人心;而福州中院从召开“全省首场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到开展“全省首次网络庭审直播”的理念创新,从“全省首建知识产权技术专家库”到“全省首聘知识产权专家调解员”的制度创新,从“全省首获知识产权三审合一试点”到“全省首启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模式”的管理创新,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了经济“引擎”、招商“王牌”、城市“名片”。

    2010年7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福州中院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三审合一”工作正式展开。

    同时,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福州中院又把“加强精细化管理,实现精品案审判”作为工作目标,审结了许多重大疑难案件,如红肉蜜柚品种纠纷、以调解结案的侵犯美国微软公司知识产权案等,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实践提供了示范和参考。2011年至今,福州中院一审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达85.4%,调结案件履行率达100%。

    根据知识产权运行规律,探索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是福州中院实现办案最佳效果的“突破点”。通过实施“诉调对接”法,使司法审判与社会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该院与福州海关、福州市工商局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四部门签订了“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协议”,并以五部门的名义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至此,行政部门在受理知识产权侵权行政投诉的案件中,可以引导纠纷双方达成行政调解协议,且请求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借助现代化的传媒手段,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审判公开力度,是福州中院强化审判管理的“聚焦点”。

    2009年10月17日,该院首次对庭审进行网上直播,吸引了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关注。通过3个小时紧张有序的庭审,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在观看庭审直播的1000多名网友心中,悄然播撒,落地生根。

    依托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福州中院服务大局的“着力点”。通过走访企业、专题调研、个案分析、问卷调查等方式,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并通过新闻宣传、建议件的方式,发布司法建议,如针对“视频网站侵犯著作权新特点”、“大学毕业生网店售假”等问题,向社会、行政机关提出了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预警,使相关类型案件的发案率大幅下降,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的保护。

    司法助力蓝色海洋

    8月15日,某船运有限公司船长张某带领13名船员携一面书有“为民公正执法,化解劳资纠纷”的锦旗,来到厦门海事法院。他们的案子得到了圆满解决,船员的工资有了着落。这是福建法院司法助力海洋强省建设的一个场景。

    2011年3月,国务院通过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作为海洋大省的福建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良机。福建法院结合实际推出了一系列保障、促进当地海洋经济大发展、大繁荣的海事司法服务举措。宁德法院开创性地推出了“海岸线审判”、“蓝色热线”等司法举措;平潭县人民法院组建“重点项目服务组”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厦门海事法院则弹好重点工程保障曲、唱好涉海行业服务歌等。

    保障重点工程建设,是厦门海事法院服务大局的“风向标”。该院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警、处置等机制,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该院还运用多元立体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了重点工程大东石化码头工程纠纷、厦门海域清淤整治工程纠纷、福建民营某航道疏浚公司催讨1000万余元工程款的纠纷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涉海行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是厦门海事法院司法为民的“必修课”。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航运市场持续低迷,造船业发展一直不景气,有的造船厂甚至变成了拆船厂。厦门海事法院及时改变司法作风,持续开展“司法走转改”活动,组织法官走出机关、进港上船、深入企业,通过举办座谈、专题讲座、个案答疑等形式,不断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提升防范风险的能力,助力企业渡过“寒冬”。

    破解新形势下的海事审判难题,一直是厦门海事法院坚持多年的“自选课”。海洋开发和污染案件受举证难、责任认定难、诉讼风险高等因素影响,审理难度往往比较大。针对这一“瓶颈”问题,2008年,厦门海事法院就专门组成调研组进行研究,并受邀参与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规定》。

    在服务海洋经济过程中,厦门海事法院率先提出了打造中国首个无讼港区、渔区、海区的目标。他们主动与厦门港口管理局、海洋渔业局、海事局等涉海行政单位建立合作机制,与厦门仲裁委建立仲裁与审判衔接机制,与厦门市国际货代协会建立货代纠纷行业调解机制等。这一切,都是为了让蓝色的海洋更加和谐、美丽。

    司法服务绿色生态

    “非常感谢法官,把我们村多年来都未能解决的毛竹山承包价问题解决了。”近日,松溪县茶平乡刘屯村委会收到承包户交清的竹山承包款,村主任吴小雄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连连称谢。这是福建法院“司法护绿”的一个剪影。

    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近年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从服务保障生态省建设和海西“生态优美之区”建设大局出发,创新生态资源审判机制,指导中级、基层法院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对涉及森林、矿产资源和大气、土地、水资源污染等各类刑事、民事、行政生态资源类案件进行集中审理。

    2009年7月,柘荣县人民法院在全国成立首个生态资源审判庭。目前,全省法院已有生态资源审判庭20个、专门合议庭16个。

    南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1.14%,有“福建粮仓”、“南方林海”、“中国竹乡”的美誉。新形势下如何实现全方位保护生态资源?南平法院探索出了新路子。

    2009年,南平全市法院开展了“百名法官进林区”等活动,走访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企业及基层组织、林农800多人次,发出调查问卷1200份,了解林区及林农、林业企业存在的纠纷和司法需求。纠纷在哪里,法官就到哪里。他们选择20多件失火、滥伐林木以及违反“民主议定原则”的常发性刑事、民事案件到乡村、林业企业就地开庭,以案释法。编印了《为子孙后代留下美好家园》生态保护指南一书,制作了16000多份失火毁林、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犯罪的案例布告,发送到全市各乡镇、村、林业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

    随着山林价值不断走高,涉林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元性和群体性的特点,仅靠司法手段已很难做到案结事了。为此,南平法院积极探索纠纷化解新模式,建立涉林矛盾纠纷诉(访)前化解工作机制,综合各方力量,从源头上,就地、就近、高效预防和化解纠纷。

    2010年,在光泽、松溪两地试点的基础上,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林业局共同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涉林矛盾纠纷诉(访)前化解网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诉前。截至目前,全市法院诉前共化解涉林民事、行政争议854件,全市有30%的乡镇没有发生涉林民事诉讼。

    被告人虽然被判了刑,但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却没有得到恢复,这一问题也在南平法院有了答案。这些年,“植树令”、“管护令”、“林木补种监管令”——被称为“复绿补种”的办法在南平两级法院推广开来。毁林犯罪分子通过补种树木、签订复绿管护协议等,可分别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予以酌情从宽处理。截至目前,南平法院判处的50名被告人“复绿补种”2000余亩,既挽救了一个人,又恢复了一片林。

    与此同时,福建法院还针对生态资源管理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司法建议,帮助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努力营造保护生态资源的良好环境,为建设“绿色福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詹旋江)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