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刑事行政两种手段有效遏制大规模走私势头
海关10年查办走私案50万起
记者近日从海关总署了解到,近十年来,中国海关在“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下,综合运用刑事与行政两种执法手段,有效遏制了大规模走私势头,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据统计,2003年至2012年8月,全国海关共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1.33万起,案值1453亿元;立案调查走私行为案及违规等其他违法案件49.5万起,案值2342亿元。
十年来,中国海关充分发挥缉私警察打击走私主力军的作用,有效打击各类走私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反走私斗争需要,先后针对冻品、成品油、资源性产品、废物、毒品,沿海沿江地区、非设关地、旅检渠道“水客”等走私重点商品、重点渠道、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春雷”、“飓风”、“国门利剑”、“海风”、“国门K-9”等数次卓有成效的大规模打私专项行动。破获了黄埔“109”特大走私毒品系列案等一批走私大要案,沉重打击并极大震慑了走私违法分子。
2012年,全国海关正在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走私“国门之盾”行动,截至8月,全国海关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1282起,案值215亿元;立案调查走私行为案件10640起,案值25.7亿元;立案调查违规案件52339起,案值331.4亿元。查获涉嫌偷逃税额千万元以上重特大走私犯罪案件53起。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海关总署,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近年来,海关大力加强与各部门、各地区的协作配合,多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05年开始,在广东、广西、福建三省区深入推进沿海、沿边基层重点村镇反走私综合治理专项整治,三省区重点村镇群防群治的反走私防控体系初步建立,执法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以山东、浙江两省为试点,扎实开展反走私领域社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预警监测、激励监督、宣传教育、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促使企业增强诚信意识,规范进出口行为,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提高整体守法自律水平。积极推动覆盖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的“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深入开展,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近十年来,中国海关逐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缉私国际执法合作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开辟了缉私国际警务、司法合作渠道。积极开展国际协查,大力推进走私案件境外取证。十年以来,海关缉私部门通过国际执法合作渠道完成取证任务的走私案件案值年均超过10亿元。此外,中国海关深化与国外、境外海关的缉私执法合作,联合多个国家和地区,成功破获多起跨境重特大走私犯罪案件。
短评
中国海关是国家打击走私的职能部门。十年来,中国海关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打私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缉私警察打击走私主力军的作用,有效打击各类走私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忠实履行“把好国门”职责,为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记者蔡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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