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韦江
在现代社会,媒介的影响无处不在。特别是在全媒体时代的背景下,新闻的概念也发生根本性变化。伴随着新兴媒体的迅猛发展,以往不被人们关注的普通政法干警的执法活动及日常言行,突然被置于媒介的聚光灯下。
执法工作处理的是社会矛盾的焦点,也容易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往往成为媒体的信息源、聚焦点。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监督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全新的媒介环境里接受社会监督已是政法干警执法的常态。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经媒介的广泛宣传,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褒奖,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不规范、不文明的执法行为经媒介的聚焦传播,不仅损害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而且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媒介既是执法的资源,也是执法的镜鉴。其实,媒介早已深刻渗透到人们的生活当中。媒介不仅是公众获取知识的主要平台,也是公众认知社会的基本渠道,还是影响国民世界观、价值观的重要因素。应该如何认识媒介、评价媒介、运用媒介?这是政法干警不容回避、也无法回避的问题。媒介与每一个政法干警都息息相关。可以说,不管政法干警是否具有自觉意识,媒介素养都已悄然融入执法能力,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政法干警的执法态度、执法方式和交际观念。
随着媒介数量的高速增长和信息内容的无限增加,如何引导或创造条件使公众科学理性地接触和使用媒介,就成为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于是便提出了媒介素养教育问题。对我国公民、特别是政法干警而言,媒介素养或许还是一个较为陌生的概念,而在西方一些国家,媒介素养教育已经历了七十多年的发展历程。面对形形色色媒介的包围、面对汹涌澎湃的信息浪潮,我们要在坚持正确导向的同时,加强政法干警的媒介素养。“媒介素养”是全体政法干警都应该具有的基本品质,加强“媒介素养教育”对于提高政法干警的综合素质、对于提升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媒介素养,简洁地说,就是一个人认识、运用媒介的态度与能力。如果在理论上进行定义,目前达成共识的通说认为,媒介素养是指人们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能力和思辨性反应能力。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即时通讯工具的快速发展,网络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从传统媒体到新兴媒体,从有形媒体到无形媒体,从官方媒体、他媒体到自媒体,在全新的媒介环境里,人人都是记者,个个皆有麦克风,新闻传播的自由度显著提高。面对无处不在的媒介,面对海量的媒介信息,政法干警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评估能力、创造能力、制造能力、反应能力显得越发重要。对大多数政法干警来说,媒介素养是一门需要努力学习的新课程,是一项亟待自觉养成的基本功。
培养媒介素养,政法干警要厘清政法工作与媒介的关系。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重任,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媒介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民主法治的推动者、和谐理念的传播者、公平正义的拥护者、安定秩序的营造者。正确把握政法工作与媒介的关系,有利于政法干警在舆论战场上把握正确导向,赢得媒介的理解和支持。
培养媒介素养,政法干警要了解媒介的基本特点。在新媒体发展日新月异的背景下,要了解媒介将如何影响执法司法,会给社会舆情带来哪些变数。各种媒介以形形色色的样态反映生活、干预现实、制造热点、传递信息、发泄情绪。特别是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无界性、互动性等特点,使网络媒介本身容易成为某一事件的高倍“放大器”和快速“传播器”。认识媒介的传播规律,政法干警才能不回避媒介、不惧怕媒介,而是善待媒介、善用媒介。要增强对媒体监督和批评的“承受力”和“宽容度”,尤其要信任、理解记者,支持他们的工作,用平视、平常态度与媒体交往,以真诚谦和的胸怀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坦然面对媒介的聚光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校正偏差、澄清误解。
培养媒介素养,政法干警要熟悉媒介关注的社会焦点。媒介是信息传播的载体,是公众交流的平台,是了解民意的窗口,是舆论监督的锐器。政法干警应养成“网络散步”习惯,经常上网浏览舆情,获取各种信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知晓媒介关注的新闻、舆情议论的话题。媒介形成的社会热点未必是工作重点,公众注意的趣事未必是大事,主要是了解因政法干警或执法活动引发社会舆情的来龙去脉,对于网络上的争论,冷静地看待、理性地分析,从中获得收益和启示。
培养媒介素养,政法干警要增强与媒介互动的意识。媒体是巨大的信息迷宫,政法干警不宜被媒介左右理智,误导情绪,而要从媒介信息中见微知著,找到矛盾,因势利导,促进执法工作。政法干警既要了解媒介需求、把握应对尺度,也要重视主动运用媒介与公众沟通,培养参与媒介信息传播,充分利用媒介宣传推动政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在与媒介的互动中,传播信息、设置议题、引导舆论、回应关切、塑造形象,为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增添不竭动力。
应该指出,对待媒介的态度,也就是对待公众的态度。政法干警提高媒介素养,不仅是为了应对媒介、应对记者,更是为了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当事人能做好释法说理、面对社会公众能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当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呈现多样化,不仅要求公正的执法结果,还要求公正的执法过程,甚至对于执法作风、执法公开与执法民主都极为关注。这就需要政法干警在执法工作中,多方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疏导公众情绪,将媒介素养的提高,落实到增强政法干警处理公共关系的能力上,落实到增强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上,落实到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执法能力上。所以,提高媒介素养还是政法干警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提高处理公共关系能力的重要途径。
媒介素养教育可以使政法干警掌握媒介传播的相关知识,健全获得正确媒介信息和判断信息价值的知识结构,使人们成为媒介的主动驾驭者,而不只是媒介信息的被动接受者。可见,具备良好的媒介素养已经成为政法干警的必备修养,成为执法能力的基本要求。不会或者不善于运用媒介,在开放透明的环境下,很难成为一个合格的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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