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综合调处室通过当事人直接提起诉求或行政机关转交投诉后“登记立案”,由综合调处室免费调处,经过调解,当事双方达成协议,再由综调室制发调解书,最后交由司法确认,形成强制执行力。先前不少纠纷虽达成协议,但由于不具备法律效力,当事双方事后一旦反悔,则一件纠纷会再次繁衍,没完没了。将达成的协议交由法院依法直接确认并赋予强制执行力,不只是综合调处室的一大创新之处,更是综合调处室能够有效运行的根本。不仅可以有效降低纠纷的反复性,同时使调处协议在最终程序上得到司法保障,实现结案事了。
2010年1月,荣昌法院接到重庆市联席办转来的一起要求国家赔偿的老信访案,信访户彭某因不服荣昌法院30年前的关于自己借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判决,曾多次上诉四处信访。接到彭某来信以后,该院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此进行书面回复,随后包案领导荣昌法院政治处主任林贤甫带领综合调处室副主任梁远平一行亲自奔赴四川广汉上门慰访。来到彭某家中,林主任和梁主任一面耐心疏导,一面解答老人的法律疑问,老人听后从吃惊到感激,林主任适时告知老人不要再四处信访,从法院来说已经穷尽了司法程序,老人听后目光中透出些许失望,林主任告知他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如果法院判决有误,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老人听后露出了愉悦的笑容。随着一份奇特的“承诺书”递交到荣昌法院政治处主任林贤甫手里,一起时跨30年的信访老案圆满化解。
此外,综合调处机制还融合“情、理、法”三种化解方法,开展情理对话、事理对话、法理对话。这种对话式调处模式以各调处参与方双向讨论而达成的共识作裁决调解结论为基础,保障了调解当事双方和调解人三方在地位、话语权上的平等,从而使矛盾纠纷在当事双方“心平气和”的状态下得以真正的化解。
荣昌县建立的综合调处机制,聚合了民间、行政和司法三股力量,在民间力量“动之以情”,行政力量“晓之以理”,司法力量“断之以法”的作用下,形成合力模式。在纠纷调处过程中,法院、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政部门等机构各自发挥自己的职能,在合力模式下形成“集团军”、“合成军”,变单打独斗为整体作战。
化解“法结” 打开“心结” 实现“案结”
据悉,截至2012年5月20日,荣昌县三级综调机构共受理各类案件27548件,综合调处27548件,引导进入诉讼程序392件,综调成功率达98.57%,结案率达100%。其中,县级综合调处室共受理2590件,综合调处2590件,引导进入诉讼程序162件,综调成功率93.75%,结案率100%;平均结案周期为3.8天,解决涉案标的3728万元,其中当庭兑现3107万元;为群众节约诉讼费51万元;所有案件中无1件重访或越访。
此外,荣昌县综合调处室还接待信访2.6万余人次,并全部予以登记处理,全县信访总量连续3年下降,到市信访量、集体上访量和群体性事件也同时大幅下降,无非正常进京上访事件。
梁远平说,荣昌社会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协调机制运行四年以来,及时妥善彻底的化解了纠纷,减轻了群众的诉讼负担,减轻了政法涉诉信访工作压力,也舒缓了社会管理的压力,真正化解了“法结”,打开了“心结”,实现了“案结”。
重庆市委副书记张轩认为荣昌县近几年在实践中创新,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管理方法,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杨兆顺:调解工作秘诀就是“换位思考”
·株洲县淦田法庭发挥前沿阵地作用助推“大调解”
·广西昭平法院“8531”司法调解模式服务山区百姓
·上海普陀区发布《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白皮书》
·专业律师加入莆田城厢法院调解员队伍
·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 矛盾调解成功率96%以上
·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 矛盾调解成功率96%以上
·从三方面加强对民事调解的法律监督
·河南泌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兑现率近双百
·从三方面加强对民事调解的法律监督
·江苏南通:创新劳资矛盾调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