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构建完善四大体系,推动我国无线电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面对新的形势,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充分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管理手段,不断提高我国无线电监管能力。
(一)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国家层面的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已初步建立。国务院、中央军委分别于1993年、201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中均有直接涉及无线电管理的内容。在地方层面,截至2011年年底,福建、云南、江苏、山东、湖北、内蒙古、广东和海南等地制定了地方无线电管理条例,有15个省(区、市)制定了本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或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现有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为推进我国无线电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过去的19年间,我国各种无线电技术应用高速发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多年,各地地方法规规章制定情况也各不相同,已难以适应新时期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需要,亟需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研究推动无线电法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配套法律规章及地方性法规,为新时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奠定更为完备的法律基础。
(二)建立完善的无线电管理标准规范体系
无线电管理技术性、专业性强,制定推广技术标准和规范有助于促进各类无线电业务的健康发展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基础研究方面,应加强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使用与国内外协调、无线电台站设置、电磁环境保护、干扰查处等方面标准规范制定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新技术、新业务频率规划和使用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在技术设施方面,应强化无线电监测、无线电设备检测、无线电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技术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标准规范的制定,特别是要尽快完善、发布相关频率台站、监测数据库的标准规范;在工作流程方面,应不断完善无线电频率分配、台站审批等行政许可程序,根据管理权限研究、制定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进一步梳理业务办理流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要通过无线电管理标准规范体系的建立完善,使无线电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建立健全高水平的无线电管理技术支撑体系
技术设施是无线电管理得以有效开展的基础。目前,我国超短波固定监测站覆盖50%以上的县级城市,短波监测网和卫星监测网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家无线电检测实验室技术设施建设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无线电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框架已基本建成,无线电频谱资源管控能力和手段显著增强。
当前,无线电应用向数字化、智能化、高频段、宽带化方向发展,无线电台站趋于密集并呈现出微功率化趋势。面对新的监管需要,必须加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无线电管理技术支撑体系。一是继续加大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提升无线电频谱资源科学管理水平和无线电监测、无线电检测、干扰查处等技术手段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无线电管理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力度,加快制定无线电频谱各业务、各频段的使用规划和卫星轨道资源使用中长期计划,积极探索频谱资源精细化、市场化管理方式,研究提高频谱资源利用率的有关政策、机制和技术发展路线。三是加快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着力培养一批技术精湛,在国内外行业内有较高声誉的专家,为无线电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此外,应充分发挥相关无线电管理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作用,借助相关部门和行业力量,提高技术支撑能力。
(四)建立高效、权威的无线电行政管理体系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集中统一管理有利于科学有序开发利用频谱资源。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无线电行政管理体系几经变迁,不断改革发展。目前,我国实行国家和省(区、市)两级无线电管理体制,全国有28个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设在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3个设在政府办公厅。共有15个省(区、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设立无线电管理局。21个省(区、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保留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或设立无线电管理办公室。10个省(区、市)设立副厅级以上无线电管理机构,15个省(区)实行了对地市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垂直管理。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相对独立,机构设置不尽相同,如何进一步加强无线电频谱集中统一管理,完善行政管理体系仍需不断探索实践。
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应以发展的眼光,务实的态度,不断完善组织机构,严格落实管理职责,强化核心职能,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手段,特别是建立无线电频谱使用社会经济效益的审计制度,完善无线电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提升无线电管理机构自身管理能力水平;要加大对相关用频单位的联系指导力度,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整体组织协调,严格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扎实抓好无线电管理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做好重点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创新思路,科学谋划,努力开创无线电管理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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