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经济发展诞生过令人瞩目的“顺德模式”。在这片改革热土上,顺德区检察院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潮流,不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国家级荣誉13项。
“阳光检务”在全省先行先试。2008年6月,广东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阳光检务”,并将顺德区检察院作为全省县(区)级建立和公布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的试点单位。在“先行先试”过程中,该院在办案中相继推出检察文书说理制度、民行案件听证会、阳光检务进监所等新的办案机制,开发案件查询系统软件,建立起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查询等方式相结合的立体化查询工作机制。据统计,自2008年7月以来,该院受理网上案件查询达2.1万余人次,在互联网“检民互动”栏目中受理群众申诉、咨询法律问题300余个,举办民行案件听证会及刑事申诉说理会30余次。
主动为体制改革提供法律保障。为服务和保障体制改革顺利推进,顺德区检察院在深入镇街及政府部门调研基础上,于今年年初制定《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服务和保障顺德区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提出“积极介入重点领域改革”、“加强与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协作”等十项具体措施,从法律监督层面为促进全区体制改革提供服务和保障,为部门、社会组织等改革者解决创新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三个切入点”确保法律监督实效。该院检察长杨炯认为,法律监督不单单是办案,办案只是监督的一种形式。他要求该院干警在执法办案中,要注重“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的监督属性、高度重视办案过程中社会风险的预警和防控、切实加大检察建议的应用力度”三个切入点,确保法律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该院各业务部门把“三个切入点”作为实现全院争先创优的具体抓手,并将开展检察建议工作融入到社会综合治理的大环境中去。今年上半年,该院对办理案件中暴露出的违纪违法情况、社会管理漏洞,共发出检察建议20份,是去年同期的10倍,充分发挥了检察建议的督促改进作用。
检力下沉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今年年初,该院在建立巡回检察点的基础上,又在佛山市“三大片区”申请设立了三个驻镇街检察室,将巡回检察室和派驻检察室的职能与优势结合起来,并选派综合素质高、法律工作能力强的干警到巡回检察点和派驻检察室工作,通过检力下沉深入基层,为民排忧解难。今年以来,为镇(街)执法工作提供法律帮助34次,向镇街发出检察建议4份,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0宗,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60人次,开展廉政教育课21场,监督和服务村(居)换届选举工作12次,为自侦案件涉案人员家属提供帮助和服务86人次,赢得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肯定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