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律师,能利用我在法律上的专长,调解当事人的纠纷,我觉得是一种荣誉。担任调解员后,我会尽最大的努力,来服务大家、服务社会。” 日前,聚华律师事务所蔡律师在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道出了自己的感想。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要求试点单位推动建立律师调解员制度。城厢法院作为试点单位之一迅速行动起来,通过与市司法局积极沟通,初步确立了委托律师调解机制。聘请了16名专业律师担任调解员。
据悉,这16名调解员都是自愿担任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律师,分别来自莆田辖区内的7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他们不仅具有丰富的调解实务经验,而且乐意投身于这项具有公益性质的工作。今后他们将依托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独立主持调解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黄健忠 方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