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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机动车先“开刀”?公安部新规引热议

2012-10-10 10:12: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安徽交通信息服务网 

不少机动车车主仿佛在等待交管部门关于针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的惩处,能够与机动车车主所受的处罚保持某种平衡。这一声音从日前公安部发布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中的,闯红灯、不按信号灯行驶扣6分这一规定得以升温。

公安部新规

新规定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其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管理内容中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对于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而言,不仅在门槛上有所提高,更在驾驶过程的惩戒措施上抬高了法律法规的准绳。

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有种声音指出,对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的不同对待,让人一碗水端不平。在发生事故时,如果认定是行人闯红灯所致,机动车驾驶人则无责,无需赔偿。这牵扯到一个问题,究竟车让人还是人让车。 早在几十年前的欧美发达国家,车让人就成为市民的普遍认知。不光在斑马线前,在一般的非主干道上,碰到行人到过马路,有时行人甚至站在路边,还没有过马路的趋向,车也都停下来。同时在一些曾经受过发达国家殖民的发展中国家,也形成了车让人的传统。

全国文明城市杭州从2011年始,规定公交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论红灯与否,都需让过路行人先行其步。车让人,在杭州蔚成风气。这一点,不仅如今杭州人普遍这么认为,就连亲临杭州的游客也感受到这种文明的愉悦。在公交车的示范下,也激发起其他行车者相沿成习。在杭州有个被普遍认同的段子,区分杭州车与外地车,除车牌外就看是车让人还是人让车。虽是玩笑话,但也值得深思。正是这种法律和道德意识上的“短板”,使每年因闯红灯、不按信号灯行驶生发的车轮下的悲剧数不胜数,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巨大。闯红灯扣6分,笔者看来并不为过,机动车每一次的违规,车轮下就可能碾压过至少一个无辜人的生命,然而生命是无价的,是必须得到尊重的。

拿机动车先“开刀”这其实是一个由点试面、先易后难的推行次序。首先对机动车闯红灯的严惩,在纲性法规强有力的管理约束下会有效缓解交通事故的发生。其次在机动车的示范作用下,会对乱穿马路陋习的路人产生降解作用,促进行人与车辆间的良性互动。最后,交管部门对于机动车违规的监管到位,杜绝其有空可钻有情可讲,在时间和空间的维度上保证公平公正 。相信未来机动车让人现象应该会朝普遍化、平常化的方向发展。

实际上机动车带来的正能量越多,在行人享受了礼让与尊重后,相信也会尊重行车者的正当路权。尽管我们整治闯红灯等类似行为不能单纯依赖法律制裁,更需整个社会长期养成一种共尊的公共素质。这里需要政府提倡、社会支持、民意舆情的三方配合,当民意的支持力度增强时,行政成本会也会相应节约很多,这样才更有助于实现城市文明、精神文明。(格桑/文)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