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长春,金黄色的落叶随风飞舞,意味着供暖期即将到来。“要不是棚户区改造,我和老伴儿冬天还得生火取暖。现在好了,屋里有暖气,干净、方便又暖和。”已经搬进新楼房四年的于大娘提到现在的生活,难掩幸福之情。
和于大娘一样,从2006年1月16日省委、省政府提出改造1500万平方米棚户区起,我市已有77万户居民住进楼房。而在此前,我市已于2003年启动棚户区改造工程,三年间共有62万平方米棚户区旧貌换新颜。
十年的棚户区改造,使“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古老梦想,一步步变为现实,让从前生活在棚户区的人们感受到更多温暖,品尝到生活的更美滋味,进而激发出对人生更高层次的追求。
沿着一条不足1米宽的土路向里,在巷子深处有一扇破旧的院门,推开院门,是一个几平方米的小院,院墙已经倾斜,用几根木棒支撑着,院内堆放着煤和各种杂物。推开院内一扇快要掉下来的木门,一个3平方米左右的厨房呈现在眼前,锅碗瓢盆堆放在一旁,被熏得发黑的炉子旁有一扇门通向卧室,即使在阳光明媚的中午,屋内也是一片漆黑,孩子们吃饭、学习、睡觉基本都在炕上进行。这就是当年记者看到的李先生在东安屯棚户区的家。而这样的家,在我市当年的棚户区并不少见。
据统计,2006年初,我市仅三环路以内就有100余块棚户区地块,面积超过700万平方米。棚户区内90%为平房,60%至70%的房屋建于上世纪60年代以前,部分地方还有土坯房。住房配套设施不齐全,80%无煤气,90%无供暖设备,基本无上下水。棚户区内土路多,数量有限的柏油路也是年久失修,存在大量的消防安全隐患和治安隐患。“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冬天不御寒,夏天雨水灌”,这是棚户区居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改造棚户区,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是市委、市政府的承诺。但棚户区内的居民绝大部分是下岗职工、低保户,没有条件自行改造房屋,更无力购买新房。拆掉了棚户区,如何以最好的方式安置居民,成了党委、政府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在全市重点棚户区改造动员大会上,棚户区改造规划纲要、相关政策规定、组织保障、实施办法等全部制定并下发。所有政策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将最大的优惠给予棚户区居民。
一项项优惠政策让棚户区居民看到了希望,也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想象。按照《长春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棚户区居民货币补偿金户均提高15000元。
如今,再次穿梭于曾经的棚户区,一处处破旧不堪、低矮的平房已经被高楼大厦取代。
人们在搬进新楼的同时,也送走了压抑的心情和落后的生活习惯,从心底升腾的新希望随之而来。
棚户区改造,改变的不仅仅是居民的居住条件,更改变着人们对生活的认识。按照当时的房地产价格计算,改造工程使棚户区居民第一次拥有了10万元以上的不动产,这是实实在在的财产性收入。
长春,这座年轻而美丽的城市,这座“最有人情味的城市”,这座“最具幸福感的城市”,正沿着自己的轨迹,一步步地向幸福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