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国庆”期间,山东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35万余人次,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省社会平安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度过了节日长假。
省公安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要求,就维护社会稳定和节日安保工作作出部署,实行厅领导带班,并派出工作组分赴各地督导,确保责任落实。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普遍开展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和治安清查行动,深入推进“打黑恶、反盗抢”安民行动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节日期间破获刑事案件800余起,治安案件3200余起。在繁华街区、商贸集市、车站码头等重点地区和场所,全省每天投入社会面巡控力量4.5万余人次,不间断开展“毛毛雨”式清查,设立各类检查站、卡点5600余个,盘查过往车辆10.9万余辆次,清查重点部位、场所29700余个,加强巡防管控,从源头上消除了一批治安隐患。全省交警部门放弃休假,万名民警上路,累计出动警力13.7万人次、警车5.1万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3万起,发送道路通行提示性信息500余万条,确保全省各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道路及通往景区公路通行正常,秩序良好。消防部门派出1620个(次)消防检查组,检查社会单位7830余个,发现、整改火灾隐患1万余处,对夜间生产、经营的2.3万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逐一检查,全省没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刘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