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摆在全国公安机关面前的是深刻变化了的执法环境。一方面,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反映到公安执法中,一些民警执法中的粗放、随意现象引起了群众的反感。另一方面,社会发展尤其是经济领域中的诸多矛盾纠纷,时刻考验着身处一线的公安民警。
近年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多次强调,要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2010年11月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孟建柱强调,既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这一执法理念是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出的,成为新形势下指导民警执法的指南针。
“严格公正规范”意味着要“执法如山”,“理性平和文明”意味着要“执法如水”。它要求公安民警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活动,设身处地考虑当事人的处境,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来管理、来执法,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把“执法如山”与“执法如水”有机统一起来。
在执法时,公安机关既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又要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在办理案件、处理事情时,既要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要使他们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心、温暖,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年来,既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理念,经过北京奥运安保、国庆60周年安保、上海世博安保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一系列重大实践的检验,显示其重要性、必要性,成为整个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重要遵循原则,推动了中国公安机关执法方式的转型、执法能力的提升。(记者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