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10年来,我国社会福利政策不断完善,受惠范围逐渐由特殊群体向全社会拓展,社会福利事业正在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迈进。
老年福利制度不断完善。截至2011年底,16个省份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14个省份建立了生活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各个省份均出台了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社会养老服务加快发展,养老机构和床位数分别从2002年的3.76万个、114.9万张增加到2011年的4.09万个、351万张,管理运营机制从政府主办向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转变;养老服务惠及范围从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老人向低收入老年人和全社会老年人拓展。
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不断完善。国家制定了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了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进一步完善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医疗救助等帮扶政策逐步推行,有些地方实行了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了更加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孤儿保障有了全面的制度安排。2010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对孤儿抚养、教育、医疗、康复、成年后就业、住房等作了全面的福利制度安排;实施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机构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补助地方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积极探索把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分类纳入保障范围。
面向公众的基本社会服务不断拓展。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逐步推开,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14个省(区、市)、92个地级市和471个县级政府对户籍人口实行基本殡葬服务资助政策,部分地区将这项政策扩大到所有常住人口。越来越多的地区实施免费办理婚姻登记制度。地名公共服务不断拓展和深化。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有了制度性安排。
福利彩票事业实现跨越发展。2009年国务院颁布《彩票管理条例》,有效规范了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销售额连年大幅攀升,2011年达到1278亿元,10年间累计筹集公益金1885.5亿元,有力支持了社会福利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发展。
短评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人民群众的生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我国基本民生保障取得了许多重大的历史性成就。而上述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只是这些成就中的一小部分。其他,如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建立、减灾救灾能力的显著增强、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的创新发展等方面的硕果累累,无不印证了我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所坚持的以民为本、竭诚为民及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所带给普通百姓的最实惠的幸福感。(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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