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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棚户区改造惠万家

2012-10-08 17:11: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广播电视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要求各地将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加快推进。200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快了城市、国有工矿、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统计,到2011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近1000万户,使一大批居民告别了世代居住的棚户区,喜迁新居。

    多措并举推进棚户区改造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我国一些城市、工矿、林区和垦区等地方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棚户区。

    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部门制定了各类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央投资补助、土地供应、税费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以及建设资金、工程质量等约束性指标。

    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措施。为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各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原则,改造资金由政府适当补助,住户合理负担。

    有关部门还对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分类指导,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各地通过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方式,多措并举筹集资金。统计显示,2008年以来,中央投入棚户区改造资金共计1300多亿元。在中央资金带动下,地方政府也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投入。

    居住条件和城镇面貌明显改善

    目前,我国棚户区改造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居民住房面积明显扩大,结构更加合理,房屋舒适度显著提升。

    在辽宁省,棚户区居民的户均住房建筑面积由改造前的30.8平方米增加到了50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6平方米。与此同时,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也得到明显改善。经过改造,棚户区的居民住进了现代化的小区,周边的环境变美了,出行更加便利了,水、气、热等配套基础设施也一应俱全,居民们彻底告别了恶劣的居住环境。

    随着一个个棚户区改造完成,各地城镇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片片曾经破败不堪的棚户区,如今变成了一幢幢崭新建筑的新区,各地在棚户区改造中配套建设了居民活动广场,增加了绿地面积,改善了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城镇功能得到明显改善,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大大拓展了城镇发展空间。

    促进居民就业和经济增长

    棚户区改造为全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一方面,棚户区改造为全社会提供了大量直接和间接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通过充分利用棚户区改造腾出的土地,可以兴建创业市场、农贸市场、再就业一条街等,增加了就业机会。据有关部门测算,垦区危房改造实施以来,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70多万人次。统计显示,牡丹江市通过棚户区改造,一年就新增就业岗位7000多个。

    各地通过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直接扩大了房地产投资,改善了房地产开发投资结构。据有关部门测算,通过实施垦区危房改造,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约695亿元,累计采购钢材2350万吨、水泥1420万吨、红砖158亿块,有力地促进了国内建材消费,支撑了地方经济增长。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