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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研究和运用群众路线工作法

2012-10-08 15:55: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李祖江

    新时期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研究和运用群众路线工作法。群众路线工作法是应用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工作方法,其实质是群众工作的认识路线、工作路线。党任何时候都要按照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进行执政。运用好群众路线工作法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根本要求,是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根基的关键举措,是深化创先争优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重要途径。我们党要运用好群众路线工作法,首先要健全中央到地方的组织体系,特别是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组织体系;其次要不断完善工作手段,建立良好的工作途径,着力构建一系列制度和机制,将群众路线工作法落到实处。

    坚持“从群众中来”,突出民主集中制,实现民主决策。必须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需求、愿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其集中系统化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策、决定,宏观指导全党工作。一是坚持将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党的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归宿。二是坚持将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作为工作任务。三是坚持将实现人民群众的社会价值作为工作内容。实现民主决策,必须坚持对接群众需求、意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坚持民主决策制度。

    坚持“到群众中去”,建立健全实践工作制度,实现科学发展。将群众意见化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决定,再通过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并在群众实践中检验决策,不断完善决策。一是坚持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坚持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三是坚持修改、丰富和完善决策工作。要在实践中、工作中不断修正决策、不断完善决策、不断丰富决策。实现“到群众中去”,应针对工作内容建立工作制度,即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公开透明制度以及实践工作制度。

    坚持“一切依靠群众”,建立健全调动全民建设积极性制度,始终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要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真正做到“一切依靠群众”。一是发挥民力、民智的主体作用。二是发挥人民群众建设的主体作用。三是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主体作用。党要实现“一切依靠群众”,应有良好的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全民创业积极性的系列制度。从制度机制层面发挥民力、民智主体地位作用。要建立健全激发全民建设积极性的奖励制度。形成加快建设光荣的社会氛围,让优秀建设者得到社会尊重。要建立健全全民监督的制度和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群众监督力量。

    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实现发展成果惠民,建设民生政府。要实现“一切为了群众”,必须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建设民生政府。一是让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二是针对不平衡性推进民生工程。搞好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经济社会统筹、人与自然统筹等工作,帮助支持贫穷地区、薄弱领域、困难群体发展,给予他们更多的实惠,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小康。三是维护人民群众权利和保障群众诉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各种权利,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各种诉求,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四是坚持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决策实施效果、基层工作成效、干部服务质量的群众评议工作,让群众来检验党的各项工作,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具体工作中,要大力建设民生政府。各级政府的工作方向要坚持惠民,不断拓宽民生工作内容、领域和范围。要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努力构建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财政体制,将财力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要建立健全人民群众权利保障制度和诉求解决制度。建立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各种权利的制度规范,针对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各种新诉求,重点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制度,建立健全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测评制度等。

    (作者:达州市委政研室主任)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