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历史上的今天 10月1日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及全体委员宣誓就职,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图为首都30万群众聚集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新华社发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毛泽东主席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北京30万军民参加的开国大典阅兵式和群众游行历时3小时。同年12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议:每年的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
1949年10月1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的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上,决定任命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
1984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正式施行。2001年2月28日新修订的该法正式施行。
198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正式施行。2001年10月1日新修订的该法正式施行。
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
199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2005年12月1日新修订的该法正式施行。
199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正式施行。
199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正式施行。(新华社记者张胜利、赵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