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是少数民族散居地区,55个少数民族齐全,现有少数民族70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0.88%。其中常住人口38.5万,流动人口30多万。“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江苏省民委深入开展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创新服务管理,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全省出现了民族团结、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大好局面。
领导重视,抓好普法宣传
江苏省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不到全省总人口的1%,针对少数干部群众对民族政策法规缺乏了解,江苏省民委加强了“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近年来,江苏省民委已举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培训班4期,召开专项普法会议6次,免费编发《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问答》、《民族宗教依法行政文件汇编》等材料供各级民宗干部学习。
按照江苏省民委的统一安排,江苏每年都在13个地市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图文展板、街头咨询和散发普法宣传资料,向各族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南京、常州、苏州、南通、镇江等地还通过广场演出、知识竞赛、与电台电视台联办节目等形式,扩大“六五”普法的社会知晓面。
“六五”普法以来,江苏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和重点乡镇(街道)已举办民族政策法规培训300多期,江苏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将民族政策法规列入教学计划,帮助各级党政、统战和民宗干部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民族乡镇、民族工作示范社区调研视察,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各级党政领导对民族工作的重视。特别是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模范表彰活动的开展,形成了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和谐、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明确重点,创新服务管理
随着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来江苏务工经商人员的快速增加,江苏大多数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超过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因此,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已成为民族工作的大事。江苏省各级民宗部门将城市民族工作作为重点,主动协调各委员单位,及时出台做好社区民族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务工经商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规范和扶持清真食品产业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等6个规范性文件,切实将《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落到实处。
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暂住在社区、开店经营在社区,因此,做好社区民族工作是基础,是关键。为此,江苏省民委在全省开展了“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鼓励少数民族较多的社区创“一居一品”、“一居多品”的民族工作特色品牌。江苏南京健园社区党委书记周晓红作为全国模范个人的唯一江苏代表,在国务院表彰大会上发言,这进一步激发了民族工作干部干好民族工作的热情。江苏省先后涌现出了南京桃源居、锁金三村等一批新典型,他们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解决经营场地、子女入学等难题。去年,江苏省民委会同江苏省民政厅表彰了115个“江苏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这项工作得到了国家民委的肯定。江苏省民委还注重发挥民族团结促进会、联谊会的作用,鼓励他们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发展,服务民生工程
江苏省民委编制了《“十二五”期间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建议方案》,从民族乡镇、村组的交通、水利、教育、卫生和殡葬服务等8个方面,确定了231项民生工程,列入当地发展的总盘子,以促进民族乡镇、村组发展。去年,江苏省民委多方争取筹集资金1000多万元,投资建设6个“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村组的64个种植、养殖项目,帮助农村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今年,江苏省民委起草了推动民族村加快发展的意见稿,进一步加大了对民族村政策、资金、项目的扶持力度,近期将以省政府的名义下发。
江苏省民委会同省教育厅出台了《江苏省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继续努力办好28所江苏民族中小学、幼儿园和2所西藏民族中学、7所省重点中学的内地新疆班;建设8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为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打下基础。
江苏省民委通过举办全省清真烹饪大赛和拉面技能比赛,引导、规范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生产经营行为、改善卫生条件、提高服务质量。今年,江苏省民委协助江苏省人大对《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实施6年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以确保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清真行业的管理。全省60多处回民殡葬服务机构设施不断改善,土葬墓地管理有序、服务规范。51座清真寺积极开展了平安、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内部管理得到加强,服务也提档升级,基本能满足境内外穆斯林群众宗教生活的需要。
健全机制,维护和谐稳定
江苏省民委狠抓应急管理工作,并把它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一环来抓,为此专门成立了民族宗教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对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和网络舆情定期分析研判。各级民族宗教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应急处置,出现矛盾纠纷后,领导第一时间亲自带队前往现场,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各族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目前,江苏省95%以上的乡镇(街道)设立了专职民宗助理,80%以上的村(居、社区)设立了民宗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为做好民族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经过多年的努力,江苏省民族干部处突维稳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虽然在不断增加,但涉及矛盾纠纷引发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已呈缓和、下降之势。根据江苏省委提出的“了解民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三解三促”要求,江苏省民委厅处级领导干部积极深入民族村组和社区调研。通过驻村入户走访座谈,看望捐助贫困家庭,增加了对基层的了解和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大家纷纷为民族乡村发展牵线搭桥、出谋划策。各民族群众团结和谐,共建幸福美好家园,已成为江苏省56个民族干部群众共同的理想追求。
(作者:莫宗通 江苏省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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