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安徽

安徽公安机关3529名法制员束紧案件监管“紧箍咒”

2012-09-28 10:49: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单位“查漏补缺”能力,安徽省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专(兼)职法制员制度,要求在执法执勤部门警种和派出所全部配备到位,所办案件交由法制员审核把关。截止去年年底,全省公安机关共配备专(兼)职法制员3529人,基层派出所配备率高达99.6%。

    李建是庐阳区安庆路派出所副所长,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即兼职法制员。今年上半年,在他对案件零距离的审核监督之下,成功化解了一桩信访积案。2009年3月,因与他人发生口角,受害人被3名青年殴打坠楼,造成高位腰椎骨折。但由于取证不及时,证据不易固定,嫌犯被拘留几日后放出,受害人便开始四处信访。李建接手此事后,对所有涉案资料进行把关,并着手制定了调查案件提纲要求,将问题一一找出,逐个解决。经过半年的调查取证,终于还原了事实真相,三名嫌犯也相应受到法律制裁。

    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吴敦煌告诉记者,法制员主要承担执法办案监督指导、案卷审核把关、行政应诉、执法人员培训等职能,各地可以因地制宜的选择专职或者兼职两种形式,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前监督,有效地降低了办案风险,为案件清理“减负”。据了解,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之下,庐阳分局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应诉、复议案件。(记者 李光明 实习生 范天娇)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