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4项公安审批事项进驻市政服务中心进行一站式审批,今后,太原公安审批事项(除经批准的交警、出入境、消防审批事项外)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一站式审批。
据介绍,一直以来,太原市公安局的行政审批实行三级联动,由市局、分(县)局、派出所分别按所承担的职责进行审批、核准、备案、登记,审批权限部门较多,审批事项交叉,审批层次纵横交错。
针对这些问题,今年1月,太原市公安局在市直机关率先成立了行政审批处,并针对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于9月6日出台了 《太原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这是太原市公安局第一部专门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在审批职能、方式、事项、程序、监督等方面都做出明确规定,确保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根据 “该下放的下放,该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尽量合并”原则,太原市公安局从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出发,此次共下放审批事项8项,改审批为管理服务类事项2项,取消审批事项5项,不予公布事项4项。经授权,14项审批事项已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9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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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驻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集会、游行、示威安全许可;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开办保安服务企业、设立从事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企业初审;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核发;刻制公章、公章丢失补制;大型(控制)爆破作业许可;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备案证明核发;部队军官家属子女随军落户;异地入伍士官、义务兵落户;部队离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落户;国家公务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落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备案);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记者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