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9月27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副主任宋洪武、胡悦、李晓东、黄玮、张道宏、张迈曾、白阿莹、吴前进,秘书长桂维民和常委会委员共51人出席,副主任罗振江主持。
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该《条例》将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体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关于批准2011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和关于引汉济渭工程建设的决议。关于引汉济渭工程建设的决议指出,该工程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水利项目,对实现全省水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我省实现区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切实将其摆在全省基础设施建设的突出位置,树立建设现代化一流工程的目标,建立健全高效完备的管理体制与运行体制,高度重视移民安置工作,严格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全力保障这项工程更好更快地建设。
全体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的决定。
全体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其中,任命杜航伟为省公安厅厅长。
在完成表决事项后,根据有关规定,赵乐际向新任命的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颁发了任命书。
罗振江在会议结束时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自觉珍惜和维护我省改革发展的良好大局,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记者 张鑫)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2012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杜航伟为陕西省公安厅厅长。
免去:
王锐的陕西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二)
任命:
杨小雄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魏西霞、赵合理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建军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厅长;
高波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韩彦云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高延文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形势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赵明华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晓锋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吴强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建敏、桂红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韩暑、王小惠、蒋国平、郭华、王瑞芳、吴小鹏、孙欣、张卫红、崔海江、来玲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付春贤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杨小雄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满德利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合理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程翠萍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魏西霞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建军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三)
任命:
王英博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余江涛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华甫为先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
向勇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雷平、纪小鹏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郑鸿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副庭长;
张丰云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蒋蒙蒙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副厅长;
张蕾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博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胡雁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一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杨娜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一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秦瑜、孙毅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二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高惠春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侯文锋、李华、王健、刘宇红、王瑛、职长庚、乔冬青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为应举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曹伟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王庆和、王周岐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光平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武志敏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王萍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
任国庆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杨光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侯梅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宝鸡派出法庭庭长、审判员;
赵欣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志健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赵婧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建平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宝鸡派出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易春月、汪明、张秋武、刘琪、方治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李平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薛沫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宝成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小芸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石海平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军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吕志成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刘铭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李根喜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
胡选民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国安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厅副厅长;
郑鸿、雷莉、张海梅、徐居仓、杨楠宇、刘聪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四)
任命:
张绳清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
赵冰、田鹤城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崔明生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雷冰、金莉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五)
任命:
赵豫为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王正、马咏春、徐建华为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徐萍、黄志平、李志新、高丰、段兵、印志宇、王传荣为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检查员;
彭鸣可、李冀、张幼波、刘军、马宏斌、李德群、闻新建、李党山、李利明、杨信忠、柏英琴、南崇敬为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段高根为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王苏云、张一平为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查员;
李瑞强、马文山、简易中、张占良、杨泉平为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检查员;
陈敏、白杰、巩树芳、郭秀花、高瑞林、管卫民、曹志华、杨增良、杨宏斌为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