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建设是全社会的大事,更是人民司法事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大事。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各级人民法院都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积极推动,使法院文化建设伴随着人民司法事业共同发展、共同前进。因此,构建法院特色文化,不仅与中央推进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方针保持一致,也能促使法院干警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职业精神,将法院的整体价值和干警的个人价值有机结合,促进法院工作良性科学发展。
从培育法院精神入手,增强法院群体的凝聚力。法院精神是法院文化的灵魂,是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审判管理中形成的一种由法院全体成员共同参与、共同缔造的,为当今社会所认同、为法院成员所认可和遵守的共同意识。法院的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都是在法院精神的指导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法院精神制约着法院文化的整体发展趋势,处于核心地位,是整个法院发展、创新的源泉。培育法院精神,倡导和养成良好的院风,有助于凝心聚力,赋予法院全体成员以共同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使法院全体成员对本职工作产生责任感、使命感,对法院产生归宿感、成就感,朝着一个清晰、明确的目标,共同前行。同时,培育法院精神,也有助于对法院全体成员树立一个精神准则、行为指针,使每一个成员都从思想、行为等方面进行参照、比较,寻找差距、认清不足,形成巨大的协作效应,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良性、科学发展。
加强法院硬件、软件建设,为法院文化建设创设情境。法院的硬件建设要充分体现法院的特色,法院的建筑设计、审判装备、法院设施、内部空间和环境,都应按照法院文化的氛围来设置,给群众以信任感和美感。其内部的装饰要将法律文化和当地的风土人情充分结合,既要能够体现法律文化自有的特点,也要能够体现法院发展与当地发展的融合。与硬件相比,法院更应当注重软环境的塑造。简而言之,就是提升法官素养、提高服务品质。一个优秀的法官,应当体现在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上,使当事人明确地知晓“胜在何方、败在何处”。因此,要通过院校合作、业务培训、研究会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法官素养,使之能不断适应新情况、新问题。要注重的是服务品质,法院要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去沟通,要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去释法。
加强司法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院文化、认同法院文化。当前,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相互交织、个体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互交织,使不稳定因素大大增加。而法院负面新闻的不时出现,也使得本来就对法院接触不多的社会成员对法院工作也是“雾里看花”。因此,加强对法院工作的宣传,将法院的审判成果、典型案例、优秀法官加以推介,应当成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参与社会管理等方式“走出去”,将法院的公正、为民的良好形象加以宣传;也要通过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将群众“请进来”,让其直观的感受到法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文化氛围。与此同时,法院要在司法宣传上下工夫,要借助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典型案例、司法服务、创新举措的发布,把法院的司法理念、办案方式等真实的形象展示给社会,让群众了解法院文化。法院要勇于承担“宣传员”,要通过长期的工作,使本地区的群众能够通过不同途径,切实感受到法院“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取向,进而在法院文化的感染下,逐步认同。只要法院致力于构建法院特色文化,持续打造属于自己的法院文化品牌,将文化建设这一“软实力”变为法院的“硬支撑”,就会为法院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发展助力,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袁 挺 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