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位于松辽平原腹地,世界黄金玉米带上,被誉为“天下第一粮仓”。榆树历史文化悠久,人杰地灵,英才辈出。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秉承了文化之乡的优良传统,院党组多年来始终重视文化建设,坚持以文育人、以文聚人、以文塑人、以文教人,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培育法官职业精神,探索出一条以文司法,促进廉洁公正文明高效司法的新路子。
精神文化“育”人 建设法官心灵家园
“随着这些灵动的诗文,我仿佛走进了法官们的精神世界,让我感受到他们是一群坚守正义的人,一群不畏艰难的人,一群情操高尚的人,一群博学多才的人,也使我对我们的法官有了再认识”这是榆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健为榆树法院的专刊——《榆树人法官版》写下的心声。翻开榆树法院的内刊——《榆树法苑》,被榆树法官视为精神家园的圣地里,我们感受到榆树法院以文育人,以文司法,建设文化法院的点点滴滴。
由于历史原因,榆树法院正规本科毕业的很少,文化素质高低不齐。打造学习型法院成为榆树法院党组工作的重心。院党组加强政治教育与业务培训,搭建起学习、交流的平台,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司法考试,并出台政策鼓励大家写稿撰文,法官干警的学历教育达标了,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也越来越多,法官们撰写了大量的优秀作品,法院文化的提升,为法院的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
为了编辑好院刊,院长潘长文经常过问工作,副院长于英先不仅期期写稿,而且和副院长兼政治处主任王丽娜期期参与设计编辑,提出总体指导意见,各位编委认真审稿,研究室主任和室里的两位年轻人在办公室、在路上、在食堂,见到大家就约稿,有的人担心写不好,他们就鼓励,帮助改稿,而且经常加班加点,设计版面,校对文字,选配插图,常常为了一句话的准确,一幅图的合适而凝神苦思,工作那股认真劲让人感动。大家写的很多调研文章,案例分析、诗歌散文被省市法院网采用,有的还作为典型案例,在报纸上发表。过去一些常年不写东西的老同志也都拿起了笔,开始了思考。截至2012年3月底,已出7期,作品200余篇(首),35万余字,有46人发稿,占到总数的31.5%,如今她已成为大家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与心灵家园。
内刊的举办,弘扬了清正廉洁之气,培育起了一批法院文化人,得到了市领导的肯定。榆树市文联领导认为法官们的作品很有文学水平,摘选了部分文稿,于今年《榆树人》杂志第二期编辑了法官专版,专版问世后得到省院领导和长春市法院系统同仁及榆树市社会各界的很高评价,长春中院为此专门编发了简报,榆树党建网、长春法院网、吉林法院网、吉林政法网、中国法院网、民主与法制网均报道了该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经验。
机关文化“聚”人 为法院凝神聚力
走进榆树法院,就能感受到法院的文体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在乒乓球馆内,每天中午,榆树法院的法官们正挥汗如雨地拼杀,“榆树乒乓”在长春市乃至吉林省已经成为一张亮丽的名片。
榆树法院党组始终把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作为增强集体观念,协作配合观念,提振士气,打造一支积极进取团队,促进审判工作的战略思想矢志不渝地进行贯彻实施。法院每年都根据季节的不同,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开展文化活动。每年的“十一”前夕,院里都自办一场乒乓球赛,大家报名踊跃,有团体、有个人,赛事激烈,精彩纷呈。法院成立了院队,参加了榆树市直机关赛,获得过前3名的好成绩。原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尹成华还担任了市乒协主席。榆树法院受中院委托还成功举办了长春市法院系统乒乓球赛,榆树院队成员代表长春市法院代表队参加全省比赛,取得了好成绩。
春节前夕自办文艺晚会,领导亲自参与策划,做导演,各庭室自行编排节目,有大合唱、小合唱、独唱、舞蹈、小品、三句半、相声、二人转等等,参加演出人员达总数的70%以上,大家各展风采,掌声、笑声不断。该院还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和榆树市举办的一些文化活动,2008年参加了长春中院组织的庆祝建院六十周年活动暨第一节法官艺术节,2011年又参加了建党90周年歌咏比赛暨第二届文化艺术节,院党组全体成员带头参演节目。2010年、2011年派出选手参加了榆树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红色经典歌咏比赛、庆祝建党90周年演讲比赛,均进入决赛。在今年5月份市直机关组织的健身操比赛中,法院的表演独具特色,获得最佳表演奖。各项文化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同志们说,“磨刀不误砍柴工。”活动不仅丰富了业余生活,也缓解了心理疲劳,促进了同志间的相互了解和理解,增进了团结,大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配合也更默契了,大案、难案主动请缨,苦活、累活抢着干。
窗口文化“塑”人 树立公正文明形象
“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朋友和气、社会和谐”亲切的话语,再配上一幅家庭和谐的插图,让人感觉到了诉前调解中心就像回到了自己的家一样。当事人老张说:“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法官真好,为咱老百姓办实事,不到半个小时,就把案件给调解完了,话说的实,理讲得透,我服。”
为了方便群众,法院于2009年3月成立了诉前调解中心,诉前调解不收费,不对簿公堂,不开庭,很受群众欢迎。为了做好这项工作,院里把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标兵丁洪德从大岭法庭调到这里主持工作,他把当事人当做亲人,把他们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和当事人掏心窝子,在法庭时当地群众就称他为“老百姓贴心法官”、“泥腿子法官”,如今在诉调中心,他用群众喜欢的、最朴实的、最能听得懂的语言和老百姓交流,调解水平得到了充分发挥,三年来平均每年调解案件400余件,诉前中心成为法院文明窗口的代表。
榆树法院大力推进立案信访、人民法庭、执行局等窗口建设。看谁的为民意识最强,看谁的行为礼仪最规范,看谁的党员先锋带头作用发挥的最突出。典型的引领作用具有强大的感召力,法院涌现了一批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的法官。
“群众关心的应当知道的都上墙”,院长潘长文要求做到审务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数额、诉讼须知,院长公开电话、纪检监察涉诉信访电话、市委书记邮箱在立案大厅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五条禁令”、吉林省政法干警的“八个严禁”公诸于众了,执行局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做出了“十项承诺”,人民法庭的法官给当地群众发放了便民联系卡,院里制定了加强审判管理的规定。通过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从行为上规范了执法办案。执行局每年都要司法拘留100名左右的被执行人,没有一次违法办案,立案庭受理的案件90%以上在20分钟内办理好立案手续,人民法庭案件平均审限32天,刑事、行政案件无违法超审限,涉诉信访及时处理,妥善化解,每年都涌现出一批年结案超200件的办案能手,近三年来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均低于结案总数的1%,质量效率的提高,审判作风的改进,促进了公正文明形象的树立,2011年在市软环境办组织的行风测评中法院位次明显前移。
法律文化“教”人 共建和谐社会
“法官的课讲得太好了,困惑了我多年的问题今天算是彻底明白了。”一位农村妇女说。2012年3月15日上午,榆树市大岭镇政府会议室,法院民一庭庭长杨壮为近百名农村妇女做了婚姻法讲座,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榆树法院党组认为,法院不仅自身要学好法、执好法,还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通过案件审判广泛地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宣传依法治国理念,让大众化的法律文化走进群众中来,起到教育群众、感化群众、宣传群众的作用。
榆树是个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多,农村的稳定与否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近年来该院针对农村当事人开展了和谐司法活动,延伸法院文化的教育功能。他们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弘扬新风正气。在当事人中开展了以“和”文化为中心的和谐教育,通过离婚前教育,庭审时调解,结案后回访,维护巩固良好的家庭关系,70%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撤诉或调解和好。针对土地经营权纠纷,各乡镇人民法庭送法到农村,在田间、在农家小院,法官向农民讲解土地承包法,做纠纷化解工作,诉讼来法院案件逐年减少。对于群众关注的案件,各乡镇法庭就在当地开大庭以案说法,群众旁听审案每年都达到10万余人次。法院还与司法局联合出台文件,加强对乡(镇、街)村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院领导和法官自己编写教材,为全市的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培训。针对农民司机交通法规意识差,农村放火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与电视台联合制作以案说法节目,扩大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法制教育的开展,促进了农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很多群众知道有了纠纷依法处理才是最好选择的道理,减少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安定,2011年12月法院还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五五普法先进单位”。
“黑土地筑古榆馨香满苑,松江水润吉北法院人家”。多年来,榆树市人民法院立足当地开展富有地方特点的法院文化建设,以先进的文化教育人、培养人、影响人、凝聚人、团结人。连续三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文化建设的开展,为审判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公正文明司法,榆树法院正高扬公正司法之帆,破浪前行!(记者 胡春晓 通讯员 李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