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9个月,法官主动上门和当事人约谈上百次,最终促成重庆主城核心区一起执行案件圆满解决。近日,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学普对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这起“泰古广场”腾空搬迁案作出批示:“工作有力,很不容易,要及时总结成功做法,在今后工作中更好地运用和把握,把司法调解工作抓得更好。”
“泰古广场”位于渝中区交通要道,江州公司开发“泰古广场”后,将一层商铺出售给242户业主,并约定由泰古公司为业主出租管理。此后,泰古公司将商铺出租给英邦公司,英邦公司又分租给24户经营户。2009年7月24日,泰古公司与英邦公司协议终止租赁合同。2011年12月1日,渝中区法院判决英邦公司立即从“泰古广场”正一层房屋内腾空搬迁。因英邦公司拒绝搬迁,泰古公司向渝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启动执行程序后,承租的24户租赁户拒不搬迁。
法官细致耐心给租赁户讲解法律方面的知识,告知他们现在占用商场属于无权占用,腾空搬迁是唯一的选择,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渝中区法院还从中协调,让业主免去了租赁户今年1月1日起至搬走之日止的租金。针对租赁户普遍反映新的经营场所难找、货物搬出后无处堆放等实际困难,渝中区法院发动全院干警力量,帮助租赁户寻找位置较好、租金适中的经营场所;组织多家口碑较好的搬家公司为租赁户打包、搬运,提供服务;对暂未找到适合经营场所的租赁户,积极联系临时堆放地点,编号分类按户管理,解除其后顾之忧。
最终,24户租赁户主动搬迁,242户业主顺利收回房屋,“泰古广场”腾空搬迁案以和解方式实现“双赢”。(记者 张瑞雪 通讯员 肖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