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追授王建功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称号表彰大会在新疆沙湾县隆重举行,新疆塔城地委、新疆公安厅、沙湾县委领导及当地政法干警等500余人参加表彰大会。
日前,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签发命令,追授王建功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王建功生前系新疆沙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经全力抢救无效,于2011年5月25日不幸牺牲,年仅33岁。
当天的表彰大会,宣读了公安部《关于追授王建功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命令》,有关领导向王建功家属颁发了奖章、证书和3万元奖金。(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肖丽 刘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