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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意见推进“六项公开”

2012-09-25 11:20:1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构建大公开格局 增强司法透明度

    为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将以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项公开为重点,形成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政务、法院改革等所有领域的大公开格局。

    在强化立案公开方面,将推进案件互联网查询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在线诉讼服务平台”的网上立案、网上送达、联系法官、办案进度查询等功能。

    在深化庭审公开方面,《意见》明确一审案件一律依法开庭审理,二审案件也要尽可能开庭审理。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或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庭审一律公开进行;所有案件裁判结果一律公开宣判。同时,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允许当事人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

    在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方面,将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依法公开相关的执行案件信息、被执行财产情况、执行过程中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以及需要执行听证的信息等。对执行款项收取及发放、执行标的物保管变卖等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也必须及时通报当事人。

    在进一步规范听证公开方面,《意见》规定,对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侵权后果、赔偿方式、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或社会影响较大,以及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司法赔偿案件,可以进行听证。人民法院举行听证的案件,除依法不公开的以外,均应公开进行,并向社会发布听证公告。

    在进一步落实文书公开方面,《意见》明确了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不予上网公布的以外,其他各类生效裁判文书均应在法院网站予以公布。当事人对公开裁判文书提出异议并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决定不予公开。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对公开开庭案件的庭审笔录等内容,应创造条件逐步向公众公开。

    在进一步扩大审务公开方面,重庆法院将加快公众服务网建设进度,打造集审务公开、立案公开、信息宣传、司法救助、便民利民等多项功能为一体,涵盖便民诉讼网络、立案信访窗口、院长邮箱和互联网“四位一体”的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出台涉及公众重大权利或重大民生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应向社会公开草案,征询意见。

    同时,对法院干警违反司法公开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后果予以训勉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相关纪律或法律规定严肃处理。(记者 张瑞雪 通讯员 王啟芳)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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