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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创建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2012-09-25 10:22:0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 

    重在激励,培育“内生力”

    财政“主动买单”,不等于“大包大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财政投入,更需要自我发展。政府财政资金是“保障”,也是“导向”——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强化基层“造血”功能,增强内生保障能力,才是建立农村基层经费保障机制的根本。

    “自我保障”,从何做起?

    ——分级保障,激励为主,探索基层政权的财力保障体系。

    广东提出:“省保县、市保镇、县保村”。明确负责,上下互动,形成支撑。对困难县,省转移支付,市大力支持,确保基层政府在公共管理、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民生政策等方面的财力需求;对困难镇,省专项补助,市统筹安排,确保镇级基本运转的财力需求;对贫困村,省市补助,县级统筹,确保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财力需求。

    “财政工作,财中有政。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要算当前账,更要算长远账。”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说:“在基本保障前提下,发挥财政导向、杠杆和激励作用,撬动各方投入,形成长效机制,才能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这些年,广东财政叠加投入,创新激励机制,全面调动了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初步建起“省市补助、县级统筹、村集体收入自我保障”的格局。

    ——对口帮扶,苦练“内功”,创建村级组织的经费保障机制。

    欠发达地区贫困村,是基层组织建设“重中之重”。广东多管齐下,对口帮扶,做大村级集体经济“蛋糕”,拓宽基层组织工作经费来源,确保“自强有能力、自治有活力”。

    2009年6月,广东提出“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扶贫“双到”战略,选派1万余名干部,进驻3409个贫困村,确定主导产业,实施“开发式”扶贫,计划今年之内贫困村全部“摘帽”、2017年村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

    惠来县仙庵镇点埔村是水库移民村,人多地少,村貌破旧。全村5090人,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2亩,人均年收入1640元。在上级单位帮扶下,点埔村开发商铺,修建电站,“造血”功能增强,村集体年收入从不足3万元提高到16.9万元。

    为了提高引领科学发展能力,广东对全省1156名乡镇书记和近2万名村支书轮训,组织19513个城市党支部与农村党支部“一帮一”结对共建,选聘4636名大学生到基层任职,培养新农村建设“领头雁”。

    政府补助与自我积累结合,广东各地建起一批小水电、商铺、厂房等“吃不掉、搬不走、跑不了、拖不垮”的项目,让贫困村入股“分红”,保证收入稳定,从被动“输血”变为主动“造血”。

    “经费有保障,干部有待遇,事业有奔头”。全省农村基层工作岗位不再“门庭冷落”,而成为有志青年干事创业的热土。

[责任编辑: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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